滿足男友多P癖好 14歲女被逼接客戰4男崩潰:我很愛他

少女爲了討男友歡心,竟答應對方與多人性交,對方則藉此謀利。(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臺北市一名男子2016年與國中生少女小芳化名)交往後,向對方謊稱有「多人性交」癖好,小芳因爲鍾情於他,爲討他開心勉強答應,沒想到他在臉書用假帳號張貼性交易資訊,藉此謀利,甚至將小芳與他人性交的影片傳給客人觀賞,小芳半年內接客9次,曾一次與4名男性性交。法院最後判處他9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男2016年認識當時未成年的小芳,2人在臺北市的旅館內發生5次性行爲後,他因爲缺錢花用,向小芳謊稱有「多人性交」的癖好,希望對方能成全,小芳勉爲其難答應後,他在臉書假帳號PO文徵買春客人,貼文內容表明「我們是臺北情侶」、「徵單男、多P」、「今晚女友受不了了啦,剛回國想被滿足」「須酌收費用」。

該男還會將小芳與其他男子「多P」的過程錄影,傳給有興趣男客人,證明確有此服務,小芳半年來接客9次,最嚴重曾一次接4名男性,每次約3小時警方在2018年6月喬裝成客人當場逮住2人,不過該男辯稱收錢是支付「事後藥」、房間費、酒水等,沒有營利,而小芳則說「我會配合因爲我愛他(該男)、爲了討他歡心」,小芳事後得知該男錄影傳給他人並營利,氣得崩潰提告。

小芳還說,與該男交往期間,對方從來沒有出錢過,只會準備保險套和給男客的「春藥」,從未準備避孕的藥物。法院認爲,該男稱只是幫小芳「聯誼」,但據其他男性說詞,指該男明確表達爲「性交易」,且該男一度稱獲利是爲了賺買車的錢,說詞反覆,依刑法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行爲罪,與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陳男10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