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胸環抱未成年女學生 補教狼師賠百萬!二審獲緩刑

許姓數學補教男老師,被控猥褻未成年女學生。二審時因雙方達成和解,改宣告緩刑5年,以啓自新。可上訴。(中時資料照)

北市一名許姓數學補教男老師,被控在補習班內猥褻未成年女學生,撫摸、揉捏A女胸部,遭起訴。一審臺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雙方達成和解,臺灣高等法院今(30日)宣判,維持同刑度,但宣告緩刑5年,以啓自新。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姓男子於2022年12月間,在北市某私立文理短期補習班擔任數學科輔導老師,未成年的A女則爲許男在本案補習班輔導學生。

許男於同年12月10日晚間6時至8時間,在本案補習班教室內,單獨爲A女進行數學科課後輔導,竟基於強制猥褻犯意,於晚間7時7分起,利用A女在教室前方螢幕解答題目的機會,自A女身後環抱其腰側。

並不顧A女多次掙脫、閃躲的反抗舉動,將手上滑並撫摸、揉捏A女胸部,待A女返回座位後,許男復蹲在座位旁,環抱A女,撫摸、揉捏A女腹部、胸部,違反A女意願,接續對A女爲強制猥褻行爲得逞。

一審法院審理時,許男否認犯案。一審將他判刑2年。他不服上訴。二審時,許男改口認罪,並承諾賠償10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許男也先行給付12萬元給與A女。

今日上午宣判,臺灣高等法院仍認定許男有罪,判刑2年,但改宣告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性別平等方面之法治教育課程參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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