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檯、教室狂摸女學生「大腿下體」3分鐘 新北國小狼師賠50萬

北部一名國中班導師在學校教室的椅子上、陽臺的洗手檯上,撫摸女學生的大腿及私密處2至3分鐘,挨告100萬元。(圖:shutterstock/達志)

北部一名國中班導師阿豪(化名)在學校教室的椅子上、陽臺的洗手檯上,分別撫摸女學生的大腿及私密處2至3分鐘,兩次強制猥褻得逞。事發後,女學生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判賠50萬元爲妥。

原告主張,阿豪於2020年間在新北市某國小擔任三年級班導師,並負責教授數學、過於、綜合、體育及美勞等科目,而阿豪明知自己年僅8歲,卻仍在同年9月初一次下課時在教師時,讓她站在他坐着的椅子旁邊,上下撫摸大腿約2、3分鐘。事發後的兩三天,阿豪靠坐在學校陽臺的洗手檯上,命令她背對自己並坐在大腿上,隔着褲子撫摸私密處約2、3分鐘。

原告進一步指出,阿豪爲人師表卻利用學童對師長信任、不諳世事,爲逞一己私慾加重強制猥褻行爲,且隨就任時間增長,行爲日益猖獗,己對她造成永久而難以磨滅的傷害與陰影,終其一生難以平復,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阿豪辯稱,性平會訪以及2021年1月15日的警詢供述可知,原告主張對其侵害行爲的時間是三年期上學期開學不久,而他擔任導師談論的內容均爲家庭或功課相關;另外,當時正值疫情巔峰,人與人均會減少互動,他和原告僅爲師生間的普通往來及互動,並無猥褻行爲。

新北地院審理,審酌原告於偵訊時證稱曾看過阿豪在教室辦公區域撫摸D生、B生的身體,而C生和E生也證述一致相符,而加上原告等5人偵訊作證時年僅10歲,思考單純、智慮淺薄,對於與性相關的行爲更是懵懂無知,若非親身經歷無法具體誣指阿豪強制猥褻的行爲。

法官衡酌,阿豪爲了個人私慾對原告強制猥褻,導致對方精神上飽受折磨,因此請求精神撫慰金依法有據,並考量雙方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程度等情狀,判處阿豪須賠償50萬元爲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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