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如廁被偷拍謊稱是律師索200萬 偷拍男怒提告 判決出爐

男如廁被偷拍謊稱是律師索200萬 偷拍男怒提告 判決出爐。(達志影像)

張姓男子在高雄一家購物中心廁所遭陳姓男子持手機偷窺如廁過程,張男發現後,竟向對方謊稱自己是律師,並獅子大開口要求對方簽下賠償200萬元的和解書,否則告訴其家人他是同志,陳男心生恐懼簽下和解書並交付3萬元現金,事後察覺異狀才發現被騙,怒而提告,橋頭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張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橋頭地院判決書指出,2020年7月23日下午4時許,張男在臺鐵新左營站的購物中心如廁時,陳男尾隨進入隔壁廁所,偷偷拿手機從隔板下方縫隙窺視張男如廁過程,馬上被張男發現,張男出了廁所逮住陳男,表示:「我是律師,你的行爲構成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無法易科罰金,若不以200萬元和解就會入獄,而且只要我提告,你的家人就會知道你是同志。

陳男因心生恐懼,最後跟隨張男到附近便利商店簽下200萬賠償金的和解書,並當場交付3萬元給陳男,剩餘款項雙方約定按月給付1萬元,至清償完畢爲止。

沒想到,張男幾乎天天打電話或傳訊息向陳男要錢,又稱若不回電將被起訴,還說法官表示,分期付款拖太長,要他儘早還錢,8月5日前先賠償50萬元,否則將抓去關,甚至還曾打電話給陳父,指其兒子涉重罪,要求陳父出面賠償等。陳男因不堪其擾,且發現怪異,經調查才發現對方根本不是律師,因而到地檢署按鈴申告。

張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事發當時他只是告知陳男涉犯刑法,刑責可自行上網查詢,是陳男主動要和解,纔會有簽下和解書,並交付3萬元給他。張男律師也表示,陳男是高級知識份子,從張男外表也看得出來他不是律師,應不會被騙。

不過承審法官認爲,陳男當下被抓到偷窺,一定相當驚慌,張男當下又稱是律師,一口咬定陳犯重罪,如何期待不具法律專業的陳男能夠識破張男說詞,又陳男原想以10至20萬元和解,若非誤信張是律師,怎麼會簽下此不合理天價賠款,因此認定張以詐術讓對方陷入錯誤,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張男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