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女控軟禁性虐 運將:她自願的
新北市王姓男子不滿女友另有新歡,約出被害人見面後強押至住處拘禁、性侵長達1個月,還拍下性愛光碟;被害女子9日凌晨趁王外出打電話向男友求助,警方循線救人並逮捕王嫌。
王嫌落網後辯稱,女子是自願跟他回家,也沒有強迫對方性交;由於女子外表看不出有遭凌虐跡象,警方懷疑另有隱情,訊後先以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罪嫌將王男移送。據調查,39歲的王嫌以開計程車爲業,與24歲的被害人交往5、6年,女方後來覺得2人年紀差太多而另結新歡,王嫌不滿動粗吃上官司,全案還在法院審理中。
11月7日,他約被害人吃飯談和解,邀被害人到住處聊天遭拒,竟強押被害人上車,載回住處以童軍繩捆綁、性侵,還說過幾天就會放她走。數日後,王嫌拿出前幾天偷拍2人的性愛光碟,揚言分手就要放到網路上,2人爆發口角,王嫌竟以鐵鏈加鎖頭將女子綁在牀邊,限制行動並多次性侵得逞。
被害人遭拘禁期間,曾利用王嫌出門開計程車時逃跑,卻都被王堵到,下場是被抓去撞牆、球棒毆打、膠帶封口。9日凌晨,她趁王外出時掙脫鐵鏈,逃到隔壁向鄰居家借電話打給男友,未料王突然返家,在屋頂找到她,所幸警方即時趕到,破門救人。
王嫌則否認犯行,並稱2人還一起到大賣場購物,性愛光碟也是經女方同意拍;另外,住戶也說沒聽過女子呼救。被害人表示,她怕被毒打纔不敢求救,但被關一個月實在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