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是我家? 竊賊偷搬百元盆栽竟狡辯誤認朋友宅
▲臺南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循線查獲洪女涉嫌竊取他人芙蓉盆栽。(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於11月24日受理林姓民衆報案,稱其放置東區裕農路605巷內自宅門口,價值100元之芙蓉盆栽遭竊,雖然財損僅100元,但警方仍積極偵辦,循線查獲竊嫌土姓女子到案,洪女辯稱誤認朋友的住宅,所以才未告知即逕行搬走,全案偵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說,這起竊案金錢價值雖少,但警方秉持絕不以惡小而輕忽之態度,由所長劉智豪調派偵辦刑案豐富之員警,積極展開查緝,並前往案發現場勘察蒐證及過濾比對其相關資料,順利查知竊嫌特徵及所使用交通工具,進一步以車追人,發現嫌疑人洪女(女、73歲,有詐欺、竊盜前科)涉有重嫌,員警於28日14時許通知洪嫌至派出所說明。
詢據洪嫌辯稱,當下看錯處所誤以爲該址是自己朋友的家,所以才未告知屋主,逕自搬走盆栽,狡辯之詞令人捧腹,而後坦承竊盜犯行不諱,全案偵訊後依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