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許立明包庇慶富獵雷艦貸款 名嘴吳子嘉涉妨害名譽判賠35萬
▲時任高雄市副市長許立明在議會接受質詢。(圖/記者賴君欣翻攝)
記者賴君欣/高雄報導
名嘴吳子嘉在2017年11月8日於政論節目上,評論時任高雄市副市長的許立明,利用兼任高雄銀行常務董事的身分,主導高銀放貸及包庇慶富公司讓高銀不收回債權,高雄地方法院於4月30日宣判吳子嘉妨害名譽,應賠償許立明新臺幣35萬元。
國防部獵雷艦案鬧得全國沸沸揚揚,2017年8月爆出弊案後也成爲政論節目熱門的討論話題。名嘴吳子嘉在2017年11月8日於政論節目上指出,全國有14家公私營銀行因放貸於慶富集團而遭受波及,而時任高雄市副市長,併兼任高雄銀行常務董事的許立明,利用其身分主導高銀放貸及包庇慶富公司讓高銀不收回債權。但隔日許立明即發聲明稿澄清:從未就慶富核貸有任何公開或私下指示,也從未就所謂加速條款有過任何討論;更遑論所謂主導不回收債權,並言明提告。
許立明表示:吳子嘉當晚仍以相同言論連續二次造謠抹黑,而在2018年2月12日雄檢偵查結束,發佈公開新聞稿表示高銀查無不法之後,吳子嘉仍三番兩次在節目上以談論此訴訟爲樂,毫無道歉及悔意,如今司法落實公道,感謝司法還予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