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商標侵權案敗訴 大陸iPad恐需改名
圍繞大陸iPad商標權糾纏了一年半的蘋果公司告唯冠科技一案,5日有了初步結果,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駁回蘋果要求認定唯冠侵權等訴訟請求。這意味着,大陸iPad可能需要改名。
《南方都市報》報導,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臺北公司在多個國家及地區註冊iPad商標;2001年,旗下的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大陸註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而當時蘋果公司並未推出iPad平板電腦產品。
2006年,蘋果開始策劃推出iPad,卻發現iPad商標權歸唯冠所有,於是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爲由,在英國起訴唯冠,但唯冠最終贏得這場官司。2009年,蘋果與唯冠達成協議,唯冠臺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轉讓給蘋果。
不過,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大陸商標權並沒有包含在上述的協議中,大陸iPad商標屬於深圳唯冠所有,所以蘋果在大陸未合法擁有iPad商標權。
蘋果入稟深圳法院,要求歸還iPad商標權,並索賠人民幣400萬元。深圳市中院於去年4月19日受理,並於今年2月、8月、10月開庭,最終認定蘋果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故予以駁回。
上海知識產權律師遊雲庭表示,此案核心是蘋果在有關iPad商標的處理存在瑕疵,若二審再敗訴,蘋果必需將在大陸銷售的iPad改名,或者獲取唯冠授權使用iPad商標。由於現在唯冠欠下鉅額貸款,因此蘋果恐將面臨漫天要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