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中毒案求償12.7億 業者喊貴
消基會中區分會律師受30名被害人委託提出團體訴訟,向盛唐中醫呂世明、欣隆藥業負責人歐國樑及九褔中醫洪彰宏等被告共求償金額共臺幣12億餘元。(陳淑芬攝)
臺中盛唐、九褔中醫診所被控開立含鉛自費中藥,致病患鉛中毒,30名被害人11日委託消基會向臺中地院遞狀提出團體訴訟,請求受損害賠償額5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共新臺幣12億7465萬9698元。盛唐中醫院長呂世明委任律師羅閎逸表示,尊重健康無價,但不能漫天開價。
團訟求償針對呂世明、欣隆藥業公司及負責人歐國樑連帶求償5億7511萬餘元;另對九褔中醫洪彰宏、欣隆公司及歐國樑連帶求償6億9954萬餘元。
此案源於前臺中市議長張宏年一家人,去年8月身體不適就醫發現鉛中毒,張的兒子、市議員張彥彤將盛唐開的中藥送驗,結果鉛、汞含量都超標。
彰化民衆則服用九褔開的中藥也有類似症狀,重金屬超標,也向臺中衛生局舉發,檢方去年底偵結起訴。
團訟律師認爲,醫療藥品應救治病患,被告竟故意調劑禁藥「硃砂」、「鉛丹」等中藥口服藥劑給消費者,致不可回覆的重金屬中毒,屬嚴重故意侵權行爲,且很多受害者是罕病及癌末患者,依《消費者保護法》提出求償受損害賠償額5倍的最高懲罰性賠償金,並提醒其他受害者於2年追訴期內都可加入團訟。
消基會表示,向盛唐求償的有20人,年齡最大85歲、最小5歲,血中鉛濃度檢測結果最高爲118.8ug/dl;向九褔求償者有10人,最大69歲、最小12歲,血中鉛濃度檢測最高達173ug/dl。
中山醫學大學教授王進昆說,將鉛含量超過正常量500倍的中藥粉,欺騙不知情病患服用,重金屬會累積在體內永久傷害,造成腦及精神性病變,很難治療,5倍懲罰性賠償金是合理的。
羅閎逸說,呂已表明負責到底,雖尊重健康無價,但平均每人求償高達2000多萬元以上,從沒看過這麼高的醫療疏失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