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案簡太郎反告黃國昌 徐永明幫嗆:敢做就要敢當!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緊盯慶富案,6日更至臺北地檢署告發主辦新臺幣205億元聯貸案的第一銀行董事長蔡慶年,及當時主持兩場聯貸案的協調會的行政院前秘書長簡太郎,簡太郎隔日也反告毀謗及誣告。對此,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嗆,簡太郎有膽開密室喬聯貸,就應該敢做敢當,這樣按鈴反告,只是模糊焦點,這樣才叫誣賴。
承造海軍獵雷艦的慶富造船廠爆發財務危機,造成同意貸款公股銀行損失百億;對此,行政院日前公佈調查報告,指出總統府於104年9月1日發函給行政院秘書長,其中檢附慶富陳情信,且說明「所陳事項,請卓處逕復,並副知本府」,簡太郎更召開二次會議協調但是否有高層施壓交由司法單位調查。
相關懲處方面,行政院專案調查小組認爲蔡慶年有多處處理不當之行爲,根據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第61條之1、第45條建議撤職,並由財政部推派代表暫代其職。
對於挨告,簡太郎澄清,獵雷艦案涉及跨部會的政策,是國家重大建設,由於慶富向政院陳情,他身爲秘書長,才先請相關部會開會了解,請行庫回去自行評估,到了12月第二次開會,一銀便表達願意主辦聯貸,一切都是本於職責,依法行政,也強調真金不怕火煉,7日下午更進一步反告毀謗及誣告。
徐永明砲轟,有膽開「沒有紀錄」的密室會議並濫用職權召集公股行庫,替財務有問題的慶富公司喬聯貸,就要敢做敢當,現在按鈴反告只是想模糊焦點,這才叫誣賴。
徐永明指出,一家財務狀況不佳得公司,承攬政府標案,卻找不到銀行貸款,還經行政院秘書長開秘密會議,讓這些銀行只好違背原先決策,轉而參貸,這樣的行爲不是違法濫權那什麼是違法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