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裸趴女兩腿間 已婚男硬拗「沒結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石姓男子2月間妻子抓姦,但他辯稱與王姓女子器官未結合,不算通姦,但檢察官勘驗蒐證影片發現,當時他趴在裸女雙腿間,認定這種姿勢一定有性行爲,9日依妨害家庭罪將石男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起訴指出,石姓男子(34歲)今年2月20日下午1時30分,邀王姓女子到新北市新店家中作客,兩人發生性行爲,石妻蕭姓友人破門時,發現兩人正共處一室且全裸躺在牀上

根據蒐證影帶現場照片顯示,當時石男正以男上女下的體位,趴在王女蜷曲向上的雙腿間,但石男認爲他與王女性器官結合的樣子並未被拍到,辯稱兩人只是在親吻,否認通姦。不過,檢察官以當時的姿勢認定兩人一定有發生性行爲。

王姓女子也被控妨害家庭罪,但她表示對方告訴她已經離婚,證人也證稱,王女確實不知石男有婚姻關係,檢察官對王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