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第一個建物風環境管制原則 新北市將率先施行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爲改善都市熱島效應,新北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29日通過全臺第一個風環境管制原則城鄉局都設科長陳智仁表示,簡單說就是要求業者河岸建物設計從矮胖改爲瘦高,以利河風吹拂能更深入到都市中,目前已選定板橋江翠北側重劃區的建築做爲試辦,未來新北市所有河岸邊新建物設計都將比照辦理

▲全臺第一個河岸建物風環境管制,新北市將率先施行,以改善都市熱島效應。(圖/記者孫曜樟攝)

都設科指出,在全球氣候變遷、都市熱島效應影響下,都市設計及建築開發如何提升都市氣候環境品質,是目前新北市都市設計發展重點國際水岸城市近年也已開始對風環境提出管制的構想,如香港「都市氣候規劃建議圖」及指定設計措施

都設科長陳智仁表示,目前新北市已選定位於淡水河新店溪大漢交會處的板橋江翠北側重劃區,範圍大約爲117公頃的河岸土地做爲試辦區,針對風環境提出多項都市設計原則。

爲促進環境通風效益,該區在建築物開發上,建築物各幢立面最大淨寬度基地平均寬度的百分比將低於70%爲設計原則,拉開建築物間的棟距,免除過去水岸建築物臨河景觀最大化設計方式,避免對水岸都市景觀產生不良影響,藉由環境風的深入對流以降低都市的熱島效應。

未來該地區沿河第一排街廓高層建築物在進行都市設計審議時,除應依相關規定辦理風洞試驗外,亦應提出環境風場試驗成果說明,以利都市設計委員進行審查

在水岸活動及景觀上,該地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也指定兩處商業區爲新增跨提設施建議位置,與既有跨堤天橋整合,提升都市地區與水岸之連結性,並加強建築物面臨水岸之立面管制,建築物外觀考量周邊環境外,也應加強從藍色公路視覺角度的建築立面設計。

陳智仁強調,在這樣的管制原則下,能確保都市微氣候環境品質及都市景觀的維護,以都市設計管制但不影響其開發強度容積,既可達到都市環境提升的目的建商權益也不受損害,創造出政府、業者及民衆三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