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密碼3/被害人撰文封存記憶 「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這麼可怕的一天」

刑事局鑑識人員會以磁粉刷掃以增顯潛伏隱藏性的指紋,而所幸16年前小青遭闖空門猥褻的案子有采集到完整指紋,讓案件得以在3年前破案。(圖/翻攝自刑事局官網)

2004年6月2日,獨居桃園中壢的23歲女子小青(化名),遭一名歹徒闖空門進入強制猥褻,並強盜房間裡的零錢罐,向來有寫日記習慣的小青事後在日記中寫下令人心驚膽顫的遭遇,「我想我這輩子永遠不會忘記這麼可怕的一天,第一次遭強盜、第一次進警局筆錄…」原以爲這不想回憶的往事就此封存,但因歹徒犯案過程,在小青鉅細靡遺的日記中詳述,成爲法官認證真實性十足,加上一枚關鍵指紋,讓懸宕13年之久的「侵入住宅猥褻案」的嫌犯俯首認罪。

這個令小青永生難忘的日子,被小青寫成「93.6.2」的日記檔案,當時年輕的小青,獨自在中壢中北路套房而居,當天早上她送走男友後,卻因忘了關上5樓大門,沒想到就此埋下禍因

小青在日記寫下令人心驚膽顫的遭遇,「我想我這輩子永遠不會忘記這麼可怕的一天,第一次遭強盜、第一次進警局做筆錄…」。

小青在日記中描述當時令人心驚被惡狼猥褻的過程,文中忍不住罵惡狼是王八蛋,「那王八蛋竟手伸進我的衣服內亂摸,開始搓揉我的左胸,接着再搓揉我的右胸,當時我沒有穿胸罩,不敢反抗,因爲怕他會對我不利,只能隨他摸,也不敢動,心想他待會該不會再性侵害我吧!還是叫我口交?但該名男子摸了約20秒,就轉身離開,把我關到廁所內。

當年借調中壢分局當鑑識人員的警員羅源俊在破碎的零錢罐玻璃採集一枚指紋,成破案關鍵。(圖/羅源俊提供)

後來小青勇敢拿掃把將歹徒打跑,因此讓歹徒偷走的零錢罐掉落在地,讓警方順利採到一枚指紋,小青後來在友人陪同下前往當時的中壢分局做筆錄,她憑着驚人記憶力推測歹徒身高約165公分皮膚很黑、很像是在工地做事的人,頭髮平頭再長一點以及看到歹徒騎車離開等特徵提供警方,後來因線索太少,案子未偵破。

直到2017年,刑事局「指紋電腦子系統」更新後,從當年警方採集的一枚指紋,比對出另案花蓮看守所的男子陳明輝(45歲)就是當年對小青襲胸的惡狼,小青在院檢開庭時,提出泛黃的日記本佐證,因此讓塵封13年的舊案得以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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