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不投票或廢票 可關3年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行政會議已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特區立法會於14日召開特別會議,對草案進行首讀。(中新社)
香港選舉時間出爐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公佈修改選舉制度條例草案,今早於立法會一讀。立法會選舉今年12月19日舉行;地區直選分10個選區,每區兩名直選議員。特首選舉訂於明年3月27日。新設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特首和立法會議員等候選人資格,由特首委任一名主席及2至4名委員組成。而選舉期間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廢票列非法行爲,最高可判刑3年。
林鄭月娥表示,行政會議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涉及修訂8條主體法例、24條附屬法例。將提交今日立法會特別會議首讀。第7屆立法會選舉延至12月19日舉行,草案列明地區直選全港分10個選區,每區直選兩名,包括新界5區、九龍3區及港島兩區,離島納入「香港島西」區。
由選舉委員會選出的40席,將以全票制選出;30席功能組別議席沿用得票最多者勝出;至於20席分區直選,會採用雙議席單票制,即每名選民可選一名候選人,得票最多的兩人當選。
林鄭還說,爲依法規管操縱及破壞選舉行爲,將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爲)條例》,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列非法行爲,亦禁止故意妨礙或阻止他人投票。
新選制新設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特首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資審會由一名主要官員任主席,2至4名主要官員出任成員,並擬加入若干「社會人士」,均由特首委任。成員須先經國安審查,若有現任特首尋求連任,不應參與國安委會討論;任何委員會成員欲競逐行政長官選舉,須辭去職位。
負責提名及選出行政長官的1500人選委會選舉將於今年9月19日舉行。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所有席位由團體選舉產生。第二界別專業界由10個分組組成。第三界別分別新增60席的「基層社團」及「同鄉社團」。第四界別新增「港九」等分組取代原有的區議會議席;另增「內地港人團體的代表」分組。第五界別除全國人大、政協有190席當然委員外,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有110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