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21人被查處
(原標題:陝西:21人被查處)
8月27日,商洛市商南縣人民法院對劉施煒等20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依法進行宣判。被告人劉施煒數罪併罰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涉案人員依法受到相應處理。自此,以劉施煒爲首的丹鳳縣首例黑社會犯罪組織被一舉打掉。
時間回溯到2019年7月28日,在中央掃黑除惡工作督導組與陝西省第二次對接會上,督導組向商洛市反饋了丹鳳縣“劉某涉黑案中,非法採挖砂石、侵佔林地40餘畝,構成刑事犯罪,但林業等有關部門出具的鑑定上卻只有9畝多(刑事立案標準爲10畝),並據此對劉某作出行政罰款處理……”的問題線索。
“要深挖嚴查劉施煒涉黑案背後黨員幹部充當‘保護傘’問題,無論涉及到誰必須嚴懲不貸!”丹鳳縣委書記鄭曉燕在縣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專題會議上明確表態,要求全面啓動劉施煒涉黑案查處和問責追責工作,對案件背後的“保護傘”一查到底、絕不姑息。省市委和省市紀委監委隨即將此案列入重點掛牌督辦案件。按照中央督導組和省、市要求,丹鳳縣委、縣紀委監委迅速抽調紀監、公安、檢察、農業、環保、自然資源等部門幹部組建“3·26”專案組,組建3個專項調查組,對該案展開全面徹查。
專案組經過爲期近3個月深入細緻的核查,查明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反饋問題屬實,丹鳳縣個別領導幹部充當劉施煒涉黑組織“保護傘”問題逐漸浮出水面,並得到了徹底解決。
經查,在劉施煒非法採石佔用林地案中,縣林業局及林政監察大隊村存在未正確履行職責、定案不準、處罰不到位的問題。商洛市紀委監委責令縣林業局黨組向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對丹鳳縣副縣長曹某某、縣林業局原局長楊某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採取留置措施(因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同案調查),並給予曹某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丹鳳縣紀委監委給予縣林業局局長楊某某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副局長張某、縣林政監察大隊隊長趙某、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隊長安某、幹部陳某等6人黨紀政務處分。
此外,在翻查劉施煒涉黑案過程中,丹鳳縣紀委監委還發現縣水利局、自然資源局、公安局個別黨員幹部在劉施煒涉黑案中存在履職不力、涉嫌爲劉施煒充當“保護傘”等問題,並集中開展“打傘破網”專項行動,共立案18件21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1人,移送司法2人,其中涉及“官傘”1人、“警傘”1人、“庸傘”19人。問責黨組織3個,實施誡勉談話5人,提醒談話3人,通報批評1人,黨內除名1人。
案例是最好的警示。爲充分發揮案件查辦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丹鳳縣紀委監委將此案查處的縣林業局原局長楊某某、縣水政監察大隊原大隊長張某、龍駒寨街道辦國土所原所長張某某等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編印成警示教育資料,在全縣範圍內組織開展專題“以案促改”工作,以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幹部嚴守法紀,規範執法,健全機制、堵塞漏洞,舉一反三、引以爲戒,促進執紀辦案效果最大化。
“刀刃向內,堅決查處、清理害羣之馬,堅決守護羣衆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丹鳳縣紀委書記吳宏濤表示,該縣紀委監委將把治理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作爲整治羣衆身邊腐敗問題的重點,納入執紀監督重要內容,對每起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及時深挖其背後的腐敗問題,對掃黑除惡鬥爭中發現的“保護傘”問題線索一查到底、絕不姑息。據瞭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丹鳳縣紀檢監察機關累計受理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問題線索66件,初核了結36件,立案審查調查26件32人,結案24件,黨紀政務處分30人,移送司法機關2人,線索辦結率98.5%。(丹鳳縣紀委監委)
來源:秦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