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上銬警察被懲處 基層炸鍋:微罪者是否可吵不要上銬嗎?
陳女上銬引發社工不滿,但警方基層卻認爲按規定執法,不該懲處隊長。(本報資料照片)
1歲男童遭保母虐死,查訪有疏漏的陳姓社工12日被拍到上手銬,引發社工團體不滿,認爲警察在做秀、打擊社工士氣,北市警局13日也認爲執行的文山二分局違反比例原則,將對偵查隊長進行懲處,此舉也讓警方基層炸鍋,認爲移送過程中擔心有差池,本來就都會上手銬,「這種例子一開,以後所有微罪者,是不是都可以跟警察吵着不要上銬?會打擊他們(職業)的士氣?」
有警官不滿表示,社工的工作辛苦大家都知道,但也不需無限放大,今天陳女觸法,被地檢署核發拘票,讓警方直接逮人,解送過程中外面有記者,警方若不上銬,一定被媒體修理,說社工搞特權,「大老闆、大官犯法都上銬,爲何獨厚社工?」
再者此例一開,以後麻將協會打麻將的、偷鄰居花盆的、外送員偷吃的,被逮捕後,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跟警察抱怨,要求不要上銬?他們也可以說自己是良民、是初犯,涉及的賭博、竊盜也都是微罪,甚至擡出自己職業,說警察上銬是在打擊士氣?不符合「比例原則」?
有基層員警強調,以現在的狀況,移送地檢署的所有犯嫌,警方一律都是上銬處理,簡單來說就是「有銬有保祐」,一來避免人犯逃脫可能,二來真的出狀況,執行者因爲都有按照規定,免去被嚴重議處的可能,他實在不能瞭解,這次也是按規定上銬,爲何會引來這樣風波?還導致隊長要被懲處,許多基層都認爲這次議處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