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延押沈慶京、應曉薇 「貪汙案情不可分」柯文哲延押機率增
臺北市前市長、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今天對在押被告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聲請延長羈押2月,另對應女助理吳順民聲請具保停押,聲請書上午都已送交法院,臺北地院隨即排出庭期,訂明天、後天、大後天3天連續開庭。
法院表示,23日下午3點30分會就沈慶京部分率先開延押庭,24日上午10點50分再就應曉薇部分開延押庭,吳順民的具保停押庭訂在25日下午2點30分開庭。
法界人士分析,京華城弊案重要被告沈慶京、應曉薇被聲請延押之後,基於貪污圖利、行收賄案案情「起訴不可分」原則,目前在押的民衆黨黨主席柯文哲本月底被檢察官聲請延押的機率大增。
臺北地檢署今指出,應曉薇涉及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與沈慶京共犯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洗錢罪、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罪,應女與共犯、證人就犯罪事實供述歧異,且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有待追查證人或共犯,應女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因此聲請延押。
檢方另指出,沈慶京涉犯貪污違背職務行賄罪,與應曉薇共犯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還與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共犯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京華城案」仍有多名共犯、證人目前任職於威京集團,沈是集團的主席,對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依目前調查獲悉事實,沈有串、滅證之虞,聲請延押沈慶京。
檢方認爲,吳順民涉犯貪污違背職務收賄罪,不過,審酌他所涉犯罪事實,羈押期間已充分陳述及答辯,雖有羈押事由,但已無羈押必要,得以具保替代羈押,向法院聲請吳順民具保停押。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聲請延長羈押禁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對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聲請延長羈押禁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