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車押證件PO文罵老闆惡質 檢:這是言論自由
蘇姓男子到臺北市士林區一間機車行要試電動機車,林姓老闆要求他押證件,並只能在附近騎,蘇男當場翻臉,罵老闆把客人當賊,事後還上網PO文指控店家惡質,老闆氣得提告。但檢察官認爲店家可受公評,顧客把感想PO文是言論自由,予以不起訴。
仔細檢修機車,老闆林俊忠(38歲)專心工作,對於被客人PO網指控態度惡劣,他無奈地說,「我生意掉4成。」
去年9月,蘇姓男子(27歲)上門要試騎價格6萬元的電動機車,老闆要他押證件,而且只能在附近試車,蘇男竟當場翻臉,罵老闆把客人當賊,事後上網PO文,要網友別來這間機車行受氣。文章底下還有人回覆,跟着大罵並做出人身攻擊。
林俊忠氣得提告,但檢察官認爲,開店本來就會有正負評價,客人PO文發表意見屬於言論自由,予以不起訴。林男認爲,「言論自由也要有限度吧,他這樣也沒有PO全文,事後道歉態度也不好。」
他又氣又委屈,修車修了10幾年卻被抹黑,生意大受影響又得不到賠償,將會和律請研究聲請再議,要讓網友知道,在網路上PO文必須小心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