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格失禮失體的柯市長
▲力挺割闌尾?臺北市長柯文哲臉書po藏頭詩,「罷免要過半」。(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媒體報導,針對「割闌尾」罷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的投票,日前柯市長才「肉麻當有趣」的表示,希望大家前往投票所「路過」並進行情人節約會,日昨更得寸進尺、投機取巧的在臉書發文質疑《選罷法》規定罷免不得宣傳是奇怪的事,而他自己也正在思考何謂「宣傳」?更令人難以苟同的是,對那篇他自認爲有趣的「藏頭文--罷免要過半」的臉書文,他竟失格、失禮、失體的調侃強調,那篇不是他寫的,而是「小朋友(幕僚)寫的」、「要貼(臉書)就貼」云云,好像萬一要是出事的話,「人不是他殺的」的「巧門」。坦白說,柯市長質疑選舉要透過宣傳,才能知道候選人多好,罷免要透過宣傳,才知道被罷免者有多爛的說法「並沒有錯」,但此事的重點有二,首先,不管現行的選罷法規定有多麼詭異、神奇甚或違反民主精神也罷,但畢竟這部選罷法是經過藍綠都曾中央執政過的「試煉與歷程」,如果真的很爛、很扯,柯市長也應發揮「白色力量」的痛批國、民兩黨,並要求他們一起道歉。其次,如果柯市長現在不是「市長」的話,那任何不管他喜歡藏頭、藏尾、藏中、藏前、藏後的發文「都是他個人的言論自由」,但很抱歉的是,他現在的身份是「臺北市長」,理應要客觀中立的「依法行政」,然而,他不僅未能謹守分寸的「做什麼、像什麼」,甚至還濫用學生式的「路過語言」來暗示、鼓吹罷免,說實話,如果這不是失格、失禮、失體?還有什麼是失格、失禮、失體?
至於柯市長念茲在茲最痛恨的所謂最多可以騙他一次的「說謊」,筆者真的要利用這個機會告知他,所謂北市選委會表示,鼓勵大家去投票並不妥當,如接獲檢舉、認定違規,可罰十萬到一百萬的「制式官方說法」,他們真的是在「說謊、睜眼說瞎話」。事實的狀況是,早就有臺北市民看不下去的「檢舉多次」,而不是「沒有人檢舉」,還請您明察秋毫的毋枉毋縱。而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在檢舉之後舉發人詢問北市選委會將「如何積極處理」時,北市選委會的答案竟是,將待二月十四日投票結束之後「開會討論」,你嘛幫幫忙,如果這不是莊孝爲?還有什麼是莊孝爲?可惡的是,副主委黃細明竟也敢「大言不慚」的強調,如有「鼓勵或阻止」投票,恐有爭議與觸法疑慮,如接獲選舉,不管被檢舉者是誰,將先由北市選委會監察小組討論是否違規云云。 報告柯市長,說實話,除非你們都是一夥的,都在一起演戲,否則,他們都在欺騙你耶,「孰可忍、孰不可忍」,就請您發揮道德勇氣,並以最自豪的科學、數據、邏輯與「講求證據」的精神來處理罷免案吧,套句你說過的話,真的別惹多數公道理性的臺北市民生氣。
●作者胡文琦,臺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