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大停課!若僱主不給家長請假、扣考績 最高可罰30萬

記者黃巈禾/臺北報導

臺灣新冠肺炎本土疫情連2天確診病例數破百,臺北市新北市日前將防疫警戒升至第三級。臺北市長柯文哲17日召開防疫記者會宣佈,與新北市長侯友宜達成共識雙北高中職、國中小、公私托幼自5月18日全面停課至5月28日,家長可請家庭照顧假和防疫照顧假。

根據最新規劃,雙北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實施「停課不停學」,學生在家防疫不到校。因應防疫需求,並且配合教育單位停課通知,

北市勞動局陳信瑜局長表示,爲避免「12歲以下」學童無人照顧,以及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而「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或是就讀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幼童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而產生照顧子女需求者,家長其中1人可向僱主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祖父母)。各事業單位對所屬人員依法提出請假者均應予准假,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爲其他不利處分

不適用防疫照顧假者,如果家長仍有需求,可以申請家庭照顧假,全年以7日計算,而家庭照顧假薪資事假規定,僱主可不給予薪資,但不可以因爲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而視爲缺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處分。

北市勞動局呼籲,若員工有需求,僱主一定要給假,若不給假是有罰則的,2萬到30萬,會因應疫情從嚴考量是否提高裁罰額度,家庭照顧假和防疫照顧假都不給薪,也不列考績影響到員工。

▼柯文哲緊急召開臺北市防疫因應記者會。(圖/ETtoday攝影中心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