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哥打虎VS良品鋪子,這事不能“爛尾”

鬆哥打虎“打假”良品鋪子,事情已過去20多天,互聯網上仍在持續發酵。

對於品牌方白字黑字的聲明、市場監管部門全面調查後的官方說明,鬆哥打虎一律不認可,只相信自己手中的兩份檢測報告和顯微鏡,藉此不斷攪動網絡輿論。

沉靜下來,很多細心的網友,從鬆哥打虎的系列視頻中,發現這兩份檢測報告,無論是送檢流程,還是檢測報告的權威性,都存在很大的瑕疵。其打假良品鋪子的出發點和可信度,瞬間受到質疑。

目前,鬆哥打虎“打假”良品鋪子的相關視頻,已被部分平臺下架,但這件事,不能就這麼“爛尾”。

只有真正分出對與錯,對關心此事的人,纔算有個交待。

核心證據疑點重重

“鬆哥打虎”舉報良品鋪子配料表造假的核心證據,是拱北海關技術檢測中心出具的兩份檢測報告。在相關視頻中,他多次使用“海關”“郵政”“公證”的字眼,來佐證其所持檢測報告的權威性。

但是,這兩份報告真有那麼權威嗎?

首先,相關檢測報告沒有蓋CMA章,證明力就已大打折扣。

有細心的網友發現,相關檢測報告底部有聲明:本報告項目不在實驗室CMA/CNAS範圍內,檢測數據和結果僅作爲科研、教學或委託單位內部使用。本報告所述“委託單位提供信息”未經本中心證實,本中心不對其真實性負責。

隨着事件的發酵,拱北海關技術檢測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在接受檢測委託時,明確告知委託方報告無法蓋相關資質章,僅提供內部技術交流和科研用途,但對方(委託方)說可以接受。

CMA可不是一個簡單的紅章,而是一種強制性的行政許可,是省級以上計量行政部門對檢驗機構的檢測能力以及可靠性進行的一種全面認證及評價。

可能很多網友會說,這兩份報告雖然沒有蓋CMA章,只能內部使用,但檢測結果擺在那裡呢。(很多網友正在被這樣引導)

又一個疑點出來了,鬆哥打虎送檢樣品的程序和流程嚴謹、合法嗎?否則,檢測結果還能可信嗎?

他在相關視頻中曾說,是在門店下單相關產品,經過公證後,直接郵寄給了檢測機構拱北海關技術檢測中心。

可從其公開披露的視頻來看,並不是這麼回事。

相關快遞單顯示,其郵寄檢測樣品的接收地址爲“廣東省惠州市橋西麥岸路……”,這裡並不是拱北海關技術檢測中心所在地。那麼,他們購買的樣品,寄到了什麼檢測機構?拱北海關檢測的樣品,又是什麼?

對於網友的這一質疑,鬆哥打虎並沒有公開澄清,或是曬出證據來繼續自證。而是刪改爭議視頻,將郵寄地址打碼,只露出“廣東省”三個字重新上傳。

另外,鬆哥打虎在視頻中說,從今年7月開始,他就對良品鋪子的相關產品反反覆覆檢測,按理來說,他手上應該會有不少檢測報告,但20多天過去了,他始終只公佈了這兩份存在爭議的報告。

誰可以“公開審判”?

我們再來梳理一下鬆哥打虎VS良品鋪子的過程。

10月30日,鬆哥打虎等人,將良品鋪子的相關線索,舉報到了武漢市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流程,市場監管部門在受理舉報後,需要根據相關線索對涉事產品進行全面調查。這一調查過程,需要一定時間。

而就在當天,他們直接來到良品鋪子總部,進行現場“打假”。

僅僅過了3天,鬆哥打虎就在自己視頻賬號上,連續劇式地推出“打假”良品鋪子的過程。

良品鋪子的“藕粉裡面含有木薯”“酸辣粉裡面沒有粉”,再加上“衝突式”“咆哮式”的情節,系列視頻瞬間引來了潑天流量。

這對於一家食品企業,無疑是一場巨大的危機。

作爲一家上市公司,良品鋪子第一時間披露說明,公佈產品多批次送檢情況,並主動提請市場監管部門,對該事項即刻立案調查。

但幾天之內,在鬆哥打虎相關視頻的引導下,良品鋪子已被貼上了“配料表”造假的標籤。各種網絡評論,大多惡語相向。

11月18日,武漢市東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情況通報》,經該局與涉事藕粉、酸辣粉生產廠家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共同協查,從原料採購、投料生產、成品檢測、儲存、發貨等環節進行了全流程調查,還對涉案批次產品留樣進行了檢測。調查結果表明,良品鋪子委託生產的藕粉、酸辣粉,不存在舉報人反映的“檢測出木薯成分”、“未檢出紅薯成分”的問題。

對於市場監管部門公開披露的這一調查結果,鬆哥打虎繼續質疑,表示要提起行政訴訟。又引發了新一波輿論,將監管部門也捲入到了輿論的漩渦中。

與鬆哥打虎一同“打假”良品鋪子的,還有另一個打假網紅“賞金獵人 灰燼”,他是在“東北雨姐”問題紅薯粉條事件中出圈。

他們打假“東北雨姐”,最終也是地方市場監管部門,通過權威的調查,給相關問題一錘定音。

監管部門支持了舉報他們就叫好,結果不支持,就該質疑?類似事件,該由誰來定性?行政主管部門的權威性何在?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靠誰來保護?

ULAWYER食安律師團隊創始人、上海雙創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劉皓認爲,食品安全事件本身是一個複雜的科學問題,需要專業人士來評判。如果任何一個沒有法律基礎和食品專業背景的人都可以自行裁決,法律將失去其應有的約束力,社會將陷入無序狀態。

網紅打假該被公衆審視了

鬆哥打虎“打假”良品鋪子,已在互聯網上發酵20多天,不僅對品牌聲譽和業務造成嚴重損失,也讓一線員工長期承受巨大的網絡暴力,更對上下游數萬從業人員的生計造成衝擊。

而鬆哥打虎藉助這一事件,迎來了潑天流量,其在抖音上的多條相關視頻點贊超過20萬,賬號粉絲數量,從事發前的80多萬,翻倍增長至目前的170餘萬。

隨着短視頻和直播的興起,過去的職業打假人,搖身一變,成爲了打假網紅,甚至已開闢出了一條賽道。

不可否認,職業打假隊伍的壯大,對那些製假售假的商家,的確起到了一定震懾作用。但當打假變成了一門生意,爲了流量製造衝突、引導網暴、策劃咆哮式打假,早已脫離了維權的軌道。

劉皓律師明確表示,“正常的職業打假是行政監管的有效補充,但越界打假、過度維權絕不可取”。

中國品牌與防僞執法打假協助聯盟專家賈洪海認爲,當前的投訴舉報制度,實際上是讓職業索賠人利用制度設計缺陷,以“維權”之名、行“勒索”之實,通過投訴舉報,利用行政執法資源進行牟利,“法律是維護投訴舉報人的權益,不是維護投訴舉報人的利益。”

那些曾在網上,被奉爲“正義化身”的打假網紅,一朝翻車的案例比比皆是。

“鐵頭”可算是咆哮式打假模式的開創者,最終因涉嫌敲詐勒索等,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此次參與打假良品鋪子的“賞金獵人 灰燼”,在打假東北雨姐過程中,也因爲30萬元“和解金”的事,雙方一度展開輿論拉鋸戰。

對於網紅打假的亂象,國家層面已經注意到了。

今年7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規定:投訴、舉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得利用投訴、舉報牟取不正當利益……通過夾帶、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產日期、捏造事實等方式,騙取經營者的賠償或者對經營者進行敲詐勒索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近幾個月來,全國各地正在陸續出臺條例的執行落地措施。比如深圳、上海等地的法院就不受理職業打假人提起的訴訟;福建泉州、寧德出臺《處置惡意投訴舉報行爲暫行規定》,將八種行爲全部列入惡意投訴舉報行爲,明確惡意投訴不受消法保護,因而沒有被調解權,從而減輕了市場監管部門受理調解處理答覆惡意投訴的工作量。

10月29日,廣東東莞市五部門聯合發佈相關通知,防範以牟利爲目的的惡意索賠投訴舉報行爲過多佔用有限的行政資源,對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職業投訴舉報,可納入不屬實件管理。

11月15日,河南漯河市監局等7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嚴查涉嫌利用投訴舉報牟取不正當利益、侵害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爲。

“鬆哥打虎”在部分社交媒體上的相關視頻,已被下架。在事實層面,這個事情的結論已經清清楚楚。但“鬆哥打虎”2人,仍不斷引導輿論,挑起民意對立,“按鍵傷企”營造輿論場,讓民營企業的生存環境面臨更大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