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立法院提案決議停建核四,符合大法官釋憲
核四議題攻防表決戰12日上演,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表示,立法院提案決議停建核四,是符合大法官釋憲程序,對於立院提案屬違憲的說法,他還暗諷,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正好是昨是今非」。
蘇貞昌上午赴立法院出席黨團大會,共同主張立即停建核四、迴應民意,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潘孟安及書記長邱議瑩等人也一同出席,蘇貞昌並與所有黨籍立委高喊「停建核四、立即停建」。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前排左三)出席黨團大會,訴請馬政府立即停建核四,迴應民意。(圖/記者王文萱攝)
蘇貞昌指出,立法院早在1986年7月11日時,通過決議緩建核四,有人引用大法官解釋文,根據憲法第63條,立法院可以議決重要國家事項,同時,大法官釋字文第520號也解釋說,預算案經由立法院審查通過公佈,就屬措施性法律,「形式與法律相當」。
蘇貞昌接着說,立法院也在2000年就通過續建核四,因此,民進黨團提出立即停建核四案,不但符合世界潮流,也順應臺灣民意,呼籲國民黨跟上腳步,一起迴應民意。
蘇貞昌並呼籲馬政府,對於如此強烈的民意,「不要蹉跎」,應該要立刻去實行,並且將所有時間、力量及資源,放在發展經濟上,「不要再浪費時間」,尤其國家社會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像是教育改革等,需要全心力大家一起來做。
「不要把時間、資源放在公投上。」蘇貞昌說,希望馬政府能夠「放手」,讓立法院、國民黨有自主權的立委,共同迴應民意,希望立法院的決議能立刻停止紛擾,讓臺灣大步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