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自古有之 童子科選拔神童
現代各國對於天才兒童,都設有菁英教育課程,以蒐羅培養天才爲人類發展效力,如大陸現就設有「少年班」蒐羅天才。但實際上,開設「少年班」的作法自古就有,可追溯自漢代。
中國古代主要通過「童子科」來選拔神童,童子科萌芽於漢代,但漢代尚未形成正式科舉考試製度,選拔方式以薦舉爲主。而兒童一旦被舉爲童子郎,即可爲官,品德孝悌、成績優異的還可任尚書、御史等官職。當時在漢朝的太學中有不少風雲一時的神童、奇童、聖童。
而到了唐代,由於科舉制已經發展、完備,要入選童子科需得考試,規定入選者年齡必須在十歲以下,考試內容要求能自能書寫,並能通一《經》,及《孝經》、《論語》卷誦文十,通者就可以入科、給予身分。但由於年少不經事,這些神童雖有功名,卻不能去治民。且爲防範幼兒憑小聰明獲官,童子科制度在唐代也經過幾復幾罷。
宋代的童子科也似唐代,經過幾復幾罷,在復罷過程中,童子科逐步完善。宋代童子科有幾個特點,一是對奇異童子皇帝往往親試之;二是到宋代後期,將童子科分爲上、中、下三等,並有不同的考試內容和不同的待遇。因爲宋代皇帝對神童選拔比較重視,所以所選神童大都名實相符,童子科舉中者,許多都成爲國家重臣。如楊億、宋授、晏殊、李淑都成爲宋代著名的賢宰相;宋朝的童子科還錄取過女孩,宋孝宗淳熙元年,有個叫林幻玉的女孩,在中書省應試,主考官挑試詩書43件,全部通過,當時孝宗皇帝特地封她爲「孺人」。
元代承宋代前制,設童子科,無常員,凡童子科中試者,一律到元代最高學府國子學加以重點培養;明代在科舉考試也專設童子科,若有以神童薦者,天子都召至親試。並對所舉幼童,實行「課業廩給之制」,即各處所舉幼童,奉旨送院讀書。習字者,月給食米,內閣稽考課業。俟有成效,奉請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