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公安民警通過考試後轉爲公務員
近日,國家公務員局、鐵道部在京聯合召開鐵路公安民警公務員過渡工作會議,對鐵路公安民警公務員過渡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由國家公務員局統一組織考試。昨日,記者從國家公務員局官方網站和廣鐵公安局、廣鐵法院、廣鐵檢察院採訪證實,轉製成爲定局,“領導已經在會上公開說了”。有關部門表示,目前,轉制細則尚未出臺,正在組織鐵路公檢法幹警進行培訓,以準備9月份的轉制公務員考試。
記者昨日在國家公務員局官方網站的首頁看到,一則“鐵路公安民警公務員過渡工作會議”的工作簡報透露,近日,國家公務員局、鐵道部在京聯合召開鐵路公安民警公務員過渡工作會議,對鐵路公安民警公務員過渡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司長聶生奎介紹了鐵路公安機關轉制人員過渡有關工作的通知和實施方案。鐵道部副部長王志國論述了鐵路公安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王志國要求鐵路公安精心組織學習培訓,抓緊做好考試準備,確保人員過渡任務圓滿完成。
該簡報所透露的信息還表明,此次公務員轉制不單涉及鐵路公安部門,而是涉及整個鐵路的公檢法系統。簡報中寫道,會上,“鐵道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田根哲傳達了鐵路公檢法管理體制改革有關文件精神”。
鐵路公安成公安部第十局
據廣鐵公安內部人士透露,轉制以後,鐵路公安部門的主管部門將由鐵道部變爲公安部,爲中央直屬單位,垂直管理,對外稱外公安部十局。轉制的具體時間目前尚未確定,有內部消息透露,轉制考試的時間已確定爲今年9月,今年底明年初,將進行轉制,不過,“可能會有一個三年的過渡期”。據悉,目前,轉制的正式文件還未下達到基層,具體實施細則未出臺,但據瞭解,鐵路檢察院和鐵路法院的轉制應該能在今年年底完成。
律師張凱曾代理了去年1291次列車乘客被捆綁致死案。今年6月2日,他聯合16名北京學者、律師、記者聯合簽名將《關於對鐵路系統司法權進行違憲審查的公民建議書》寄送至全國人大。
昨天,得知鐵路公檢法劃歸地方的消息,張凱感到很欣慰。“這樣做勢在必行,避免了鐵路運輸法院、檢察院受制於行政權,讓司法具備了獨立性、公正性,是一個進步。”這意味着,備受質疑的“企業辦公檢法”現象即將在鐵路系統結束。
張凱說,林業公安、礦業公安也跟目前鐵路公安的角色類似,他認爲這些部門也能借鑑鐵路公檢法系統的改革。
新聞鏈接
鐵路公檢法系統的歷史沿革
建國初期,考慮到鐵路是國家大動脈、運輸的跨區域性、社會治安的不穩定等因素,我國模仿蘇聯建制而設置了鐵路公檢法系統。1982年,又自上而下建立了三級鐵路運輸法院和鐵路運輸檢察院。
鐵路公檢法的管轄範圍是:鐵路沿線的車站及沿線發生的案件,並同時對鐵路所屬的工廠、企業、專屬的鐵路居民生活區、鐵路院校等發生的刑事、民事和經濟糾紛有權管轄。
地方省級檢察院及法院對鐵路檢、法機關的領導和指導僅限於業務,而諸如人事任免、勞保福利、財政經費均由鐵路企業負擔。因此,鐵路公檢法實際上成了鐵路企業的一個下屬部門。
這種設置如今備受質疑,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2005年,公丕祥、何素斌等104名全國人大代表就提出了立法禁止在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法院、檢察院的提案。此後,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多次建議廢除或改革鐵路法院,以防止司法權力的部門利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