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復保制度」擬12/23全面廢止 長期旅外也要繳健保費

衛福部今日研擬預告修正健保停復保相關規定。本報資料照片

原本出國超過2年的國人會遭到移籍,並且被退出健保,必須返臺、恢復國籍等待6個月後,纔可重新加保。衛福部預計在今日傍晚公佈預告健保施行細則;據瞭解,目前會朝向全面廢止停復保方向處理,並且會有過渡條款,已經停保者不會追溯保費,等入國再復保。

前一名女子因長期在海外,因而辦理停保,但因爲短期回臺探親,被健保署追討保費,因而提行政訴訟卻敗訴,卻也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在2022年底時判決,健保的停復保雖沒有違憲,但是施行細則缺乏法律明確授權以及法律保留原則,相關條文會判決公告2年後,也就是今年12月23日失效。

當時衛福部有兩方向解決,一個是不修健保法,取消停復保制度;另一個是把停復保制度納入健保法母法修法,並且研議特定族羣可以停復保,如因公出國、遠洋漁船工作者等。

據瞭解,目前衛福部規畫,全面廢止停復保制度,沒有特殊身分等例外處理,並且增加過度條款,已經停保者不會追溯保費,等到回國再加保。根據統計近五年停保人數約爲13.5萬人,目前有效停保人數21.3萬人。

現行健保停復保規定爲,如有短期再出國的需求,必須先復保滿3個月才能再次申請停保,且這3個月期間需正常繳納保費。若出國未滿6個月就返臺,則必須註銷原有的停保紀錄,並補繳停保期間的所有保費,此情況將視同未曾辦理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