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祭品辯神明聖筊答應 判拘役

47歲卓姓男子偷竊廟宇祭品高粱酒,警循監視畫面查獲,卓男否認偷竊,辯稱擲到聖筊,是神明答應。臺中地院今天判他拘役。

臺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47歲卓男在去年1月間到臺中市西屯區某間廟宇,發現四下無人,偷走信徒祭拜、價值新臺幣590元的高粱酒1瓶,得手後,已將酒喝光。

信徒發現祭品不翼而飛,向廟方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報案警方循線查獲卓男,並追查出卓男另涉嫌偷竊黃姓男子置於屋前腳踏車

卓男否認偷竊,辯稱他在供桌上看到酒瓶上寫有「平安酒」字樣,他向神明祭拜後,擲筊詢問可否拿走高粱酒,神明以聖筊答應他。

至於腳踏車,卓男則辯稱,他在黃宅前看到腳踏車,向屋內大喊要借用腳踏車後,才把車子騎走,是借用並非偷竊。

法官發現卓男卸責狡辯謊話連篇,據廟宇監視畫面發現,卓男拿香跪拜完,就直接把酒拿走,竟編造擲筊等事,且被警查獲時,正使用贓車代步,並無歸還之意,而依竊盜罪判處拘役,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3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