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兩岸電子商務商機之建言/淘寶來了臺灣要怎麼辦?
▲淘寶網搶攻臺灣消費者,推出繁體中文版頁面。(取材/淘寶網)
面對大陸電商跨境搶攻臺灣網路市場大餅,臺灣電商要如何因應?準備好了嗎?政府要如何帶領檯灣電商突破重圍,勇闖另一新戰場?
當你看到一個人專注的盯着電視、電腦熒幕、手機、ipad時,可能一件電子商務的交易已經產生,而這樣無所不在的交易,分分秒秒都在創造消費者與商家之巧妙結合,及創造無限的商機。根據統計2012年大陸B2B及B2C電子商務市場規模預計將達新臺幣30兆元,依照大陸工信部「電子商務十二五發展規劃」的目標,2015年電子商務交易額將突破90兆新臺幣,其中,B2C網絡零售購物交易額將達到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9%,約15兆元新臺幣;反觀臺灣,今年B2B及B2C(2012年)電子商務市場規模預計達新臺幣7000億,經濟部預估2015年將達新臺幣1兆元。
淘寶攻海外市場 臺灣爲其前哨站 預估三年後攻佔臺灣網購市場27%份額隨着兩岸電子商務近年來爆炸性的發展,網路賣家紛紛想搶食這塊網路大餅,而大陸規模最大的網路交易平臺-淘寶網,也宣佈將拓展海外市場,臺灣則將做爲其全球化海外駐點的第一站。 淘寶今年的商品交易額預估可達新臺幣4.64兆(人民幣9,000億),已成爲全球排名第二大電子商務網站,僅次於Amazon。據瞭解,淘寶8月臺灣用戶數8月已破50萬戶,上半年交易總額也增加50%、購買筆數增加30%,是海外業務增長最快的據點之一。淘寶預估三年內在臺目標爲300萬用戶,若以其用戶成長比例六倍推估,每年產值將達新臺幣300億元,約佔臺灣整體1兆百貨零售市場的3%,淘寶將成爲臺灣最大零售商,直接衝擊國內多家網路購物、電子零售業及百貨實體零售產業生態,降低上游供應廠商產量需求,連帶間接影響臺灣整體經濟成長率及就業機會不利發展。
▲經濟部統計電子商務業績年成長逾二成(圖/取自經濟部商業司網站)
兩岸商品互銷 物流、金流大不同 臺灣商品競爭力受影響反觀臺灣輸出大陸市場的情況,今年九月臺灣網購B2C業者運送至大陸的商品件數爲18.8萬件,相較於大陸來臺53萬件,以雙方市場規模對比,顯見不對等差異,分析主要原因在於基礎競爭條件的不對等。大陸淘寶能在臺迅速發展,在於電子商務金流及物流兩大基礎建設問題獲得解決,2012年起臺灣消費者已可透過各種國際信用卡進行新臺幣跨境交易,今年底更可設立人民幣帳戶,進行人民幣交易,減少貨幣兌換損失。在物流方面,大陸商品寄送至臺灣,視爲「準國內」寄送,3~5天即可,檢驗通關速度快,運費成本低,加上原有商品低價優勢,大幅強化了大陸電子商務網站在臺競爭力。從臺灣輸出商品,在金流部份,大陸消費者只能支付信用卡限用銀聯卡一種,或是第三方支付,選擇不如臺灣消費者便捷;物流部份,臺灣商品輸出視爲「準國際」,商標覈定、進出口通關、商品檢驗及物流通關限制多,檢查繁鎖,送貨時間長達5~10天,且物流成本亦因「準國際」方式認定,以體積重計價,成本增高,使得臺灣商品競爭力大受影響。
大陸大力扶持電子商務產業 以培養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電商企業和服務品牌爲目標各國均通過電子商務爭奪資源配置主動權,以提高經濟競爭力,大陸相當重視電子商務之發展,使得電子商務能不斷普及和深化,並各個領域的應用不斷得到拓展,如:工業、農業、商貿流通、交通運輸、金融、旅遊和城鄉消費等,應用水準不斷在提升,正在形成與實體經濟深入融合的發展態勢。中國大陸國務院爲規劃落實《2006-2020年國家資訊化發展戰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大陸國務院工信部特擬定「電子商務十二五發展規劃」大力扶持電子商務產業,以積極培養出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電子商務企業和服務品牌爲發展目標。2012年大陸線上消費者已達1億9,300萬人,超越美國的1億7,000萬,預計大陸B2C電子商務交易額將在2015年超越美國,成爲全世界最大的市場,臺灣挾文化與語言之優勢,相較於其他國家地區,應是最具備進入大陸市場的競爭者,兩岸電子商務市場成長強勁,已形成巨大聯合區域市場,如何創造有利的競爭環境,積極輔導臺灣廠商,強化廠商進入電子商務市場的能力,應是當務之急。
政府如何創造有利臺灣廠商的環境應是當務之急在面對兩岸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的同時,政府也同時希望能創造有利臺灣廠商發展的有利環境,就如日前行政院宣佈,針對電子商務之第三方支付服務鬆綁,讓微型商店或個人賣家,未來可透過第三方支付服務,接受消費者信用卡刷卡完成交易,此法令的鬆綁將有助於微型商店發展。長期以來,臺灣電子商務有兩種型態的商家,一是大型購物中心模式者,如Yahoo!奇摩的購物中心、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這些大型電子商務業者的經營模式類似實體的百貨公司,由公司出面與各家銀行洽談信用卡刷卡的拆帳等合作細節,因爲整體交易大,可以談得較好的條件。另一種類型的電子商務業者就不這麼幸運,如拍賣網站的個人商家,Yahoo!奇摩的拍賣、超級商城等,PChome Online投資的露天拍賣,還有商店街等,由於交易型態屬於小型商家,或是消費者個人對個人之間的交易,目前雖有第三方支付服務,但受限金融機構及法令不完備,一直以來信用卡公司都沒有辦法與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共同合作串接。此次在行政院張政務委員善政及管政務委員中閔之主導與協助下,針對第三方支付服務的使用信用卡交易部份鬆綁,不僅是讓現有的商家,可以提供信用卡刷卡服務。也解決了因資本太小而無法適用信用卡支付的微型商店或個人賣家過去的困境。
另外,經濟部爲落實馬總統「開啓兩岸經貿協商新時代」及「深耕臺灣、全球連結」的施政理念,於2008年8月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推動兩岸「搭橋專案」政策,期望藉由舉辦兩岸產業交流會議的方式搭建雙方交流橋樑,營造更開放、友善產業發展環境,進而創造兩岸產業與國際企業三贏商機。自2009年起兩岸共同舉辦「兩岸電子商務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搭橋會議),今年邁入第4年,雙方透過搭橋專案進行質量並重的交流及合作,這3年執行下來,共有1,898人次與會,其中包含804位陸方企業代表、36位大陸官方代表,共簽署了16份合作意向書。而這些合作意向的談定,直接帶動了至少369家臺資企業銷售至大陸,並透過一條龍的跨境服務,創造了數十億元新臺幣的效益。
而在大陸方面,大陸方在兩岸商務交流上,也同樣做了許多利臺措施、如:ECFA等。但多數措施還是爲大型企業產業受益。而就「互聯網部分」,如能制定更多「優惠執行臺灣網絡商品迅速進入大陸市場之措施」,如此更能嘉惠臺灣中小企業商品流通至大陸,應是「大陸方積極納入短程二岸商貿交流之重要工作」。
除了上述努力之外,面對日益嚴峻的外在局勢,懇請政府主管單位透過政策輔導,協助民間業者再創造出更公平有利的競爭環境,具體建議爲:
1. 積極輔導協助拓展商機:將電子商務及網路購物列入國家新興重點發展產業,輔導行銷『臺灣品牌』,並提出獎勵政策誘因,強化臺灣電子商務跨境競爭能力,全面拓展中國大陸電子商務與網路購物9,000億人民幣巨大市場商機。2. 兩岸互採文書認證:臺灣製造商品須取得許可證合法流通,出口前先送樣品到大陸檢驗,再申請許可批文,批文核發才能報關進口,手續煩雜,時間與金錢成本高,建議於ECFA後續服務業貿易諮商時,納入建立兩岸文書認證機構,凡經臺灣政府許可,經第三公證機構認證,大陸海關即不必再花時間重複採證,得於大陸通路銷售。3. 放寬兩岸現行郵包物品進口商品之免稅額度:依中華民國「郵包物品進口免稅辦法」規定,進口之郵包物品,其免稅限額爲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三千元以內者;另,中國大陸「海關總署發佈之第43號」公告,自2010年9月1日起對郵遞入境應繳進口稅超過人民幣50元之物品,按商品價值全額徵稅。爲促進兩岸優質商品便捷流通,建議政府能針對兩岸現行郵包物品進口商品之免稅額度進一步予以放寬至商品價值在新臺幣二萬五千元(含)以內,促使電子商務及網路購物產業活動更爲活躍。4. 簡化報關稅則,通關便捷化:希望兩岸針對跨境通關認定採同一標準,均以「準國內」認定通關及運送計價。另外,大陸將網購平臺視爲代購業,根據大陸海關 2010/08/09 海關總署解讀,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調整提到 - 海外代購商品具有牟利性,必需按照“貨物”課稅。反觀臺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通關作業規定,對於已開放大陸商品,採用“簡易通關”進口。期望未來能簡化報關稅則,通關能更便捷化,以加速兩岸電子商務及網路購物產業發展。5. 排除個資法可能限制電子商務發展之障礙:電子商務模式不斷地推陳出新,適當解決衍生的法律問題與消費紛爭,成爲電子商務推展上的重要課題。期望主管機關能主動出面協助,讓業者能從管理、流程與系統面上瞭解個資法之內容與其精髓,降低違反個資法之風險,確保顧客消費安全,並降低個資法可能對電子商務發展之障礙,提供消費者更安全與信任的購物環境。6. 因應新媒體電子商務之發展趨勢:隨着智慧型手機iphone、ipad…等智慧型行動裝置的興起與普及,預估將帶動新一波電子商務產業的成長,因應此一新媒體電子商務發展趨勢,期望未來政府主管單位能透過政策輔導與協助,爲民間業者創造出更公平有利的競爭環境。
結語:讓臺灣如何進一步運用政府與中華無店面商務發展協會等資源協助拓展兩岸電子商務及網路購物商機,讓產業更加壯大電子商務及網路購物產業與市場發展已成爲國內內需市場重要的一個代表性產業。未來,政府若能強化臺灣電子商務跨境競爭能力,結合中華無店面商務發展協會等,透過兩岸交流與協商方式,創造公平有利的競爭環境,並於後續協商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開放項目時,放寬商標覈定、進出口通關、商品檢驗及物流通關限制,開設有利臺灣商品快速通關之綠色通道,相信臺灣電子商務及網路購物產業發展的光輝未來,指日可待。
●本文作者廖尚文,英國里茲大學紡織工程博士,現任中華無店面商務發展協會常務理事、東森國際總經理、森森百貨副董事長、東森電視監察人。曾任經濟部工業局科長、副組長,逢甲大學兼任副教授,輔仁大學兼任副教授,臺北科技大學兼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