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誰說履歷表一定要附照片?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在個人臉書上貼文,指出許多推甄研究所的學生在備審資料裡面附上以前國小的獎狀。(圖/取自劉宏恩臉書)
劉宏恩
日前有幾家媒體報導了我臉書上分享的:有許多研究所考生繳交的書面審查資料以個人擺pose美照爲封面的事情(研究所推甄附POSE照 政大教授轟:投稿今日我最美?)。其實受訪時我有特別強調:這樣子做的男生、女生都有。不過有些記者朋友報導的時候似乎傾向於認爲只有女生如此?在這裡我需要澄清一下。
大家或許會把這件事當作某種八卦或茶餘飯後的話題,但是,它有一個更爲深層更爲結構面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探討。
在臺灣,無論是政府機關、民間企業、或是各級學校申請入學,不管是投去哪裡的履歷表或申請表,幾乎都一定要求附上照片。大家也把這個當作理所當然的事情。
但這真的是「理所當然」的嗎?
只要是在英美等國家生活過、或是曾經申請留學或海外工作的朋友,一定都知道:很多國家的各種履歷表和求學求職申請表,是不會附照片的!甚至,某些機構或學校的policy清楚表明:履歷上不可以放照片!
爲什麼?
以美國爲例,法律嚴格禁止以個人種族、年齡、身高、容貌......來優先錄取或不錄取某個申請者。所以,個人照片這種與專業或學業無關的個人資訊,很多公司和學校根本是認爲「不應該附在履歷上」。
這不只是以貌取人構成歧視的問題。畢竟,一張照片顯露的不只是容貌,而是連同種族、膚色、年齡...... 都會一併顯露。在書面審查階段就讓審查人看到這麼多可能引發不自覺的主觀偏見的資料,不僅是不必要,甚至是很危險。以容貌爲例,你或許覺得自己英俊瀟灑、婀娜多姿,但是誰知道你會不會剛好是審查人討厭的那種型?會不會長得像曾經拋棄他的前男友或前女友?既然工作和入學強調的是專業和學業,那麼,究竟讓審查人在決定給不給你面試機會之「前」,就知悉這麼多與你的專業和學業無關的個人資訊,是要做什麼呢?
其實,很多國外的履歷或申請表,連個人證件號碼、婚姻狀態、出生年月日或年齡......等都禁止附上。臺灣各級機關學校及公司行號的履歷表,究竟爲什麼需要附上這麼多這麼詳細的個人資訊呢?除了個資隱私莫名其妙滿天飛之外,難道是要讓審查人有更多的主觀判斷或偏見介入的機會嗎?
許多美國知名的職場顧問或研究所申請顧問,他們關於「如何撰寫履歷」的建議,都不約而同提到「千萬不要附照片」,例如:
http://money.usnews.com/money/blogs/outside-voices-careers/2012/06/20/10-things-to-leave-off-your-resume
http://gradschool.about.com/od/curriculumvita/a/What-Not-To-Include-On-Your-Curriculum-Vitae-Cv.htm
當然,對於某些工作(如模特兒)的職業特性而言,履歷附上照片或許還是必要的。此外,不同國家可能有不同習慣或法令要求,像我知道歐洲某些國家的作法跟美國有所差異。但是,像臺灣這樣,找份工作或念個書需要附上這麼詳細的個資隱私,從自己的外貌、身分證字號、婚姻狀態、出生地或籍貫、出生年月日(還不只是年齡),甚至到父母家人的資料都要附上的,應該是當代法治國家極爲罕見的!
大家「習慣成自然」這麼多年了。在戒嚴時期,政府或民間企業要用人,或許非得掌握你這麼多詳細個資纔敢用你,免得用到一個所謂的匪諜或匪諜遺族。但是到了民國103年的今天還是如此,難道至今還沒有到需要檢討這件事的時候嗎?
●作者劉宏恩,政大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副教授,史丹佛大學法學博士。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