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消防許可擅自營業 湖南湘潭一超市被停業並罰款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消防救援大隊在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中,發現位於湘潭縣易俗河鎮飛羊東路以南寶泰水雲居1-108的湘潭縣易俗河鎮文滔商貿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營業,該行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機構行政處罰案件裁量指導意見》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大隊決定給予該場所責令停產停業並處罰款人民幣參萬元整的行政處罰。並對該場所負責人進行了消防安全教育,講清了違法事實,強調了公衆聚集場所火災隱患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

消防部門提醒,社會單位要自覺履行消防審批手續,切勿因一時的經濟利益而忽視消防安全。對於公衆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問題,消防救援機構將加大檢查和對違法行爲的查處力度,加大新聞曝光力度,加強警示教育,引起社會關注。(歐陽芳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