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爲何如此在乎一個“土”字
原標題:我們爲何如此在乎一個“土”字
近日,註冊商標成爲網絡熱議話題。
比如,消費者買的“壹號土豬肉”,不是“壹號/土豬肉”,而是“壹號土/豬肉”,這微妙的斷句差別可能矇蔽你的雙眼。據媒體報道,“壹號土”只是商標而已,除了豬肉,它還賣着雞、鴨、蛋。
“壹號土”裡的“土”字是什麼意思,多少人是衝着商標裡的“土”字去買豬肉的,如今卻發現“土”不過是商家玩的文字遊戲。
帶“土”商標,可不止一種。2022年,湖北一家公司試圖申請“山裡來的土”當商標,賣肉、魚、蛋、菜等,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初審駁回後,換成“三峽山裡來的土”繼續申請,再次被駁回。這個障眼的“土”被擋住,可市場上消費者衝着“土”買回的雞蛋還有多少呢?
其實,蛋還是那個普通的蛋,多花的價錢買的是個“土”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明確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衆對商品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不得作爲商標使用。但在商標申請時,商家仍花樣百出地把“土”字塞進商標裡,監管部門和消費者都防不勝防。
爲什麼我們總被一個“土”字吸引注意力?
其實,消費者對“土”的追逐,是長久以來對食品安全期待的投射、對“科技與狠活”的忌憚。過去20餘年裡,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都會在公衆心中設置一道防線。中國人看重吃飯,它不該是件令人戰戰兢兢的事。
當人們面對食品包裝配料表的“化學元素週期表”感到恐懼時,簡簡單單的一個“土”字給人安全感。
在漢語詞典裡,“土”字有本地、民間生產,不合潮流等意思。食品廣告裡的“土”字,則飽含人們對鄉土的遙望,對健康的渴求,也藏着現代社會“吃”的焦慮。
“豬”前的一個土字,足以讓無數的消費者浮想聯翩。食品、生鮮行業高度工業化的背景下,土豬、土雞、土鴨、土魚令人感到稀缺。
我們總以爲看見“土”,它就是原生態的,是沒有被化學品污染的,是淳樸的農民春耕秋收的結果,就真的健康、綠色、乾淨、安全、美味,“土”的豬是不喂瘦肉精的,蔬菜是不打農藥的,魚是不喂飼料的。
這也是爲何,消費者如此在乎“豬”前面的這個“土”字,儘管價格更高,也趨之若鶩。正因如此,商家也比過去任何時候,都在乎這個“土”字。
他們知道“土”字對於現代社會的價值,瞭解它蘊藏的巨大商機。於是,“土”字被精心設計,成爲一把“鐮刀”,以各種形式,出現在各種各樣的商標、食品名稱、預包裝、門面招牌上。
然而,並非所有商家,都是良心商家,也並非每一個消費者,都擁有一雙火眼金睛,懂商標、懂配料——得多麼較真的人才會取樣做檢測報告。多數時候,吸引我們的往往是商品包裝上最大、最顯眼的那些文字、圖片。
可是,消費者理解的“土”字,與商標中的“土”字,並非同一個“土”字。許多賣調味料的,都喜歡在瓶身上宣稱“零添加”“0膽固醇”“0蔗糖”“0脂肪”等。在醬油界,“千禾0”“海天0”也只是商標而已。在飲品界,一家賣酸奶的公司,在包裝上印着“生牛乳 乳清蛋白粉 乳酸菌 其他沒了”,“其他沒了”是商標。
在這些營銷大師的字典裡,帶“土”的豬可以不是土豬,帶“0”的醬油可以不是零添加醬油。市場違規行爲的鬧劇也讓漢字受傷。“土”字是溢價條件,“零”字是營銷密碼。
知識產權律師楊莉華多年來一直通過自媒體揭露商標中的文字遊戲,她直言“(數量多)寫不過來”。這位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商標審查員說,類似玩文字遊戲的商標還有很多需要曝光,一些企業體量不大,未引起關注,還有許多在申請註冊階段就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駁回。
2020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修改後的《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規定,食品標識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等字樣,強調不含有或未使用的物質,以避免誤導消費者。
然而,楊莉華觀察到,當時,不少企業利用徵求意見稿落地前的時間縫隙,推出越來越多帶有“零添加”“不添加”字樣的商品。
直到今年3月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59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修改單,明確預包裝食品不允許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語,這場持續多年的文字遊戲才被叫停。
這對市場上那些把“零添加”當作營銷噱頭的產品來說,無疑是一拳打在“七寸”上。楊莉華覺得,新規的影響力幾乎是顛覆式的,但她仍舊擔心,商家的文字遊戲會以新的方式出現。
也許這邊下架了“零添加”醬油,那邊冒出“純真系列”;“土豬”商標被盯上,“古法養殖”頂上來。商標裡的文字把戲,面對監管部門的重拳出擊還會繼續藏匿。2025年,那家賣“壹號土/豬”的企業,有一個叫“鄉下黑”的商標正在申請中——但願不是按下葫蘆浮起瓢。
就在“零添加”禁令出臺的同一天,賣“壹號土/豬”的企業總裁黎小兵對媒體表示,該公司註冊了“壹號土”商標,同時也註冊有“壹號土豬”圖形商標,覈定使用商品爲“豬肉”。
矛盾的是,2023年6月26日,略做調整的“壹號土豬”商標申請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駁回,理由是,“申請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原料、成分、質量等特點產生誤認”。
該被駁回的商標申請使用的商品是“豬肉”“豬肉食品”“豬油”。駁回決定書還指出,該申請商標“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所指不得作爲商標使用之情形”。
實際上,相比商標上的文字遊戲,消費者更關心他們買的到底是不是“土豬肉”。黎小兵對媒體表示,“壹號食品從賣豬肉的第一天開始,賣的就是土豬肉”。
但啥是“土豬肉”,至今沒有國家標準,就像“零添加”缺乏統一的定義一樣,在商業上都是灰色地帶。商家敢玩兒“土”字遊戲,其實也是鑽進了規則與標準的空隙。如果企業可以自己去定義,那誰都能隨便抓一把“土”,蓋住自家的商品。
未來,那59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修改單還需要不斷更新,但願“民以食爲天”的分量,重在法治,而非文字。(李強)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