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藥品成分加強藥袋標示 民衆一定「藥」問清楚!
▲民衆至醫院診所領藥時,務必確認個人資料及藥品資訊。(圖/東森新聞)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2日公佈,針對五種成分藥品導致嚴重皮膚不良反應,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於相關醫(藥)事機構,應於藥品藥袋「警語或副作用」加強註記罕見嚴重皮膚不良反應。
衛生局表示,下列五種成分導致嚴重皮膚不良反應之藥品,應依規定加強藥袋標示。carbamzepine(抗癲癇、治療躁鬱症、三叉神經痛)allopurinol(治療痛風、痛風性關節炎、高尿酸血癥)phenytoin(癲癇症、心律不整及其他特殊用途)lamotrigine(治療癲癇症)NSAID(類風溼性關節炎或骨關節炎 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長林聖哲表示,民衆多數有至醫院診所看病領藥的經驗,藥袋爲提供民衆切身藥品資訊最簡易的管道,藥袋標示的使用和用藥安全息息相關,民衆對於藥袋標示不僅要看得清楚,還要能看得懂藥袋標示,並依照藥袋說明或醫師、藥師交代事項正確使用藥品及保存藥品。因此民衆在使用藥品前,一定「藥」問清楚,記得向藥師提「五問」:1.問藥名2.問藥效3.問用法4.問用多久5.問注意事項(禁忌、副作用)。「藥」看清楚,「藥」問明白,才能安心用「藥」,避免藥害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