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冠中作品 中國限制出境
以後在臺灣,吳冠中的作品,將會越來珍貴。中國國家文物局近日發佈《1949年後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鑑定標準(第二批)》,對2001年發佈的《1949年後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鑑定標準》限制出境藝術家作品的名單,作出更進一步的補充。兩條標準法的架構下,被限定出境的藝術家作品共計164人。
該條法規將限制規範分爲三類:作品一律不準出境者、原則上不準出境、精品不準出境三類。作品一律不準出境者共11人,較2001年發佈的法規多增加吳冠中,其餘10人爲林風眠、高劍父、黃賓虹、王式廓、何香凝、李可染、徐悲鴻、董希文、傅抱石、潘天壽。
原則上不準出境的名單,共有25人,此次規範新增關山月、陳逸飛2人;其餘23名單爲劉海粟、陳少梅、吳作人、陸儼少、林散之、趙樸初、郭沫若、黃胄、謝稚柳、溥儒、顏文樑、于右任、於照、豐子愷、齊白石、石魯、劉奎齡、張大千、沈尹默、吳湖帆、高奇峰、錢鬆喦、顏文樑。
本次修正中,代表作不準出境者新增21人爲於希寧、王朝聞、白雪石、亞明、劉旦宅、劉炳森、許麟廬、啓功、張仃、宗其香、鄭乃珖、彥涵、婁師白、黃苗子、蕭淑芳、崔子範、程十發、蔡若虹、黎雄才、潘絜茲、魏紫熙。原有170人名單,見(http://sw.sach.gov.cn/tabid/1293/InfoID/32412/Default.aspx)。
針對此次更動,根據大陸媒體雅昌網新聞報導表示,有觀點認爲,此次規定對於近10年去世的藝術名家作品作限制出境,「太過謹慎」。報導中提及,大陸內部因爲中國內部的藝術品市場已今非昔比,國際流通性以及國內購買力都大大提升,政策要有文化輸出的長遠眼光和世界胸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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