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曝光2起典型案例
本報記者 陳志茹 通訊員 李勇
掌上咸寧報道
記者昨日獲悉,2月20日,市應急管理局曝光了2起典型案例。旨在進一步打擊煙花爆竹違法行爲,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管理。
這兩起案例分別是,崇陽縣天城鎮肖某某家中查獲非法煙花爆竹170餘件;通山縣一煙花爆竹零售店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經營零售許可證載明範圍,且情節嚴重
今年1月20日,崇陽縣應急管理局聯合縣公安局、縣城管執法局開展“禁鞭行動”,在天城鎮環城村十一組肖某某家中查獲非法煙花爆竹170餘件。
經查,去年12月,沈某某從煙花販子“老陳”處購買200餘件煙花爆竹,儲存在肖某某家中進行銷售、牟利。
肖某某和沈某某的行爲已構成非法儲存危險物質,根據規定,對違法行爲人肖某某行政拘留7日。
去年12月21日,通山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好某來煙花爆竹零售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零售店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經營零售許可證載明範圍(許可證載明範圍爲120箱,檢查發現實際存放量爲280箱),且情節嚴重。
經對該零售店負責人陳某調查詢問,陳某對該違法行爲供認不諱。
好某來煙花爆竹零售店存放的爆竹數量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範圍,其行爲違反了相關規定,通山縣應急管理局對該零售店作出人民幣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責編:劉念
編審:向東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