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生子卻早夭「堅稱同事情誼」 無緣公公大姑狂打臉

小三雖然生下孩子,卻因早夭無法證明是否爲人夫之子,人夫的父親姐姐卻證稱看見兩人關係親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LibreStock)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正宮,與丈夫結褵十餘載,卻屢遭丈夫休妻被駁回,2016年丈夫中風後,竟還和小三懷孕生子,正宮一狀告法院。小三雖辯稱和人夫僅單純同事關係,卻遭到無緣公公小姑打臉,法官認爲,人夫的父親與姐姐皆親眼所見,不是道聽塗說,且身爲人夫的至親,並沒有理由誣陷,認定證詞可信,因此判人夫與小三應各賠元配15萬元。

正宮範女表示,與丈夫黃男於2002年結婚,育有1子2女,丈夫2016年父親節後中風在家休養,她纔在老公手機中看見易女與丈夫的親蜜對話,並知道丈夫買了臺百萬休旅車及iphone送給易女。同年11月時,老公中風後稍稍康復,卻陪着小三到竹東總產檢,易女還對她嗆聲「你不要對我動粗喔!肚子小孩是你老公的」,範女才確認易女是小三、丈夫出軌,範女向2人索賠精神賠償各80萬元。易女辯稱,小孩是與別人懷的,不過只是幫對方生而已,雙方雖有切結書,但另協議保密義務,孩子與黃男無關。黃男8月因中風住院,她介紹黃男去給姐姐推拿治療,她看黃男無法開車,她又順路要找姊姊,纔好心載他過去,她擔心黃妻會打她,才說「不要過來,如果孩子出了什麼事,孩子的爸爸會找你算帳」。

易女表示,黃男只是基於同事情誼才載她去產檢,問心無愧,且她與其他女同事及黃男交情好,才成立「老婆俱樂部」,只有黃一名男生,其他人都叫黃「老公」,並以「大姊」、「二姊」、「妹妹」互稱,羣組娛樂、閒聊用,她與黃沒有其他曖昧及互動,車子跟手機都自已花錢買的,沒侵害對方配偶權。

法官調查,黃男過去曾2度提出休妻之訴遭駁回,黃男的2姐證稱,曾看過黃男與易女共乘,黃中風出院後,曾拿手機給她看,指着保溫箱內的小孩說是兒子,也曾請保險人員到家變更保險受益人爲易女,她才確認弟弟包小三,後來他們所生的兒子死掉,黃才主動跟母親表示兒子因心臟問題活不了。

黃父也證稱,易女曾2度離婚,因有次黃男跌倒,陪兒子做復健,原本媳婦要載他們回家,但黃卻拒絕,改由易女來載,他才知道兒子另結新歡,法官認爲,2名證人都是黃男至親,且確實有看見黃男與易女不當往來之事實,證詞可採信,顯然2人已逾越已婚男女間之正常交往,超乎曖昧及親密行爲,因此判2人應各賠元配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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