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挨罰!立院初審通過 亂打110最多可罰1萬2
內政委員會4日初審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修正草案,新法針對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且經勸阻不聽的民衆,將處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內政部今天審查《社維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次長邱昌嶽、警政署副署長陳嘉昌等人皆列席備詢。立委提案,現行《社維法》對於民衆隨意亂打110沒有規範,所以盼增訂罰則,避免浪費警方資源。
邱昌嶽原本建議,條文中可寫明有「妨礙公務」纔要處罰,但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認爲,現行無故撥打119的罰則並無此門檻,且若將此入法,警方還要負舉證責任,要罰會很困難,所以最後定案爲「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可處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此外,民進黨立委李俊俋、陳其邁等人皆質疑《社會秩序維護法》許多條文有違憲之虞,例如此法連主管機關都沒有,建議行政院重新檢討,因此最後內政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於6個月內全面檢討修正該法。不過,對於民進黨立委何欣純針對恐怖情人所提的「反跟追條款」,因不少立委認爲應另訂專法,內政部也有疑慮,因此會中並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