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科普法如何有效落地?業內專家這樣說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 題:新修訂的科普法如何有效落地?業內專家這樣說
新華社記者溫競華
“科普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各方共同參與、加強協同聯動,最大程度發揮科普資源的社會效益。新修訂的科普法既涉及職稱評定、績效考覈等制度,又有科普產業發展、經費保障等方面的內容,要及時完善配套政策制度,確保法律落地見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說。
新修訂的科普法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中國科協日前召開學習宣傳貫徹科普法座談會,邀請院士專家、一線科技工作者、社會團體和企業家代表等,爲推動科普法有效落地建言獻策。
新修訂的科普法增加規定,每年9月爲全國科普月。這一規定引發社會熱烈反響,也成爲與會專家關注的焦點。
“設立全國科普月符合羣衆性科普活動的特點,將實現更多主體參與、更多羣衆共享。”中國科學院院士饒子和建議,全國科普月活動要圍繞國家重大需求定主題、圍繞人民羣衆需要強供給、圍繞市場規律建載體,切實讓全國科普月成爲全社會共建共享共贏的羣衆性活動。
北京大學哲學系科技哲學教研室主任周程認爲,科普月正值高校新學期伊始,辦好科普月必須發揮好學校的科普作用。要做到這一點,強化高校教師對科普重要性的認識至關重要。
“目前,高校對科學研究、人才培養、社會服務的三維考覈機制中,科普的能見度不高,難以引起教師足夠的重視。建議進一步將科普納入職稱評定、績效考覈等規章制度,牽引激發高校教師科普動力。”周程說。
“健全科普人員評價、激勵機制”“對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設立科普獎項”……新修訂的科普法中,一系列激勵導向和制度讓科普工作者們備受鼓舞。
與會專家認爲,設立科普獎項可以有效引導更多資源流向科普領域,激發科研人員科普熱情,在全社會產生示範和引領效應。那麼,如何讓科普獎項更好發揮作用?
中國工程院院士叢斌建議,一方面,應研究設立針對科普創新的評價指標體系,體現科普獎項的科學性、公平性、實用性和導向性;另一方面,將科普獎納入國家科技獎的範疇和體系,並在現有科技獎項中加大科普獎勵的等級與比重。
中國科普作家協會常務副理事長王挺提出,可在《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中,增設“社會力量科普獎”類別,並通過稅收優惠等支持政策,鼓勵社會團體、企業等社會力量設立更多科普獎項。同時,也要強化對社會獎項的規範管理。
新修訂的科普法明確,國家發展科普產業,鼓勵興辦科普企業。
“這爲科普事業用好行政機制、社團機制、市場機制三個機制提供了法律依據,能夠動員起更廣泛的社會力量。”中國國家博物館原館長王春法說,要進一步深化理論研究、積累實踐經驗,明確科普產品等概念的範疇,處理好科普的公益性和科普產品市場性之間的關係。
知乎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周源建議,研究出臺針對科普企業的稅收優惠辦法,將科普納入企業社會責任的評估和高新技術企業評定體系,讓長期堅守在這個陣地上的企業獲得應有回報。
科普法規定“科學技術協會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會力量”。中國科協主席萬鋼表示,科協組織要肩負起法律賦予的重要責任,落實編制《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實施方案(2026—2030年)》、推動地方科普條例修訂等工作,充分發揮各級各類科普平臺集聚效應和服務效能,推動科普事業高質量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