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情卻獨活電競教練 二審判減賠88萬元
殉情卻獨活電競教練,高院民庭判減賠88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電玩競技教練杜弘宇與王姓女友在住處輕生,但杜卻一人獨活,王女的父母向杜弘宇請求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臺灣高等法院31日宣判,杜弘宇須賠王父154萬元,王母232萬1359元,較一審判決減少共88萬元。可上訴。
2015年8月17日晚下午,杜與女友先將零食交給朋友,計劃共赴黃泉,晚間9點多,杜看到女友已經死亡,驚慌失措2小時後纔打電話給母親轉報救護人員到場。
全案刑事部分,士林地院判處杜弘宇徒刑2年8月,檢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認爲他失約被害人,原判決量刑太輕,2020年9月24日改判刑4年。
民事求償部分,士林地院民庭判杜弘宇應賠王父236萬餘元、王母238萬餘元。
不過,高院審理後認定王女確有尋短的意念及行爲,杜弘宇則無謀爲同死之意,但杜弘宇確有提供助力,幫助王女結束生命的行爲,仍構成故意不法侵害王女的生命權,雙方應各負30%、70%的責任,因此判決減賠。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