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商伺機違規促銷 5年罰款5千萬
每年5月31日是世界無煙日,世界衛生組織今年以「禁止菸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爲宣導主軸,國民健康局統計,自民國98年1月11日實施《菸害防制法》新規定,5年來對於廣告促銷與贊助的煙商,共罰款5千萬元;由於煙商仍伺機鑽漏洞,董氏基金會宣佈在「華文戒菸網」建置「揭露煙商真面目」專區,讓民衆更清楚煙商欺騙消費者的行銷術。
煙品不得廣告促銷 5年開罰5千萬元
國健局衛教中心馮宗蟻主任表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煙品不得廣告促銷與贊助,5年來全國共稽查134萬餘件,處分30件,裁罰煙商重大違規廣告促銷近五千萬元。
處分案件以電腦網路宣傳(30%)及以樣品爲宣傳(16.7%)最多,其次爲其他文字圖畫或物品宣傳(13.3%)及以煙品作爲銷售物品、活動的贈品或獎品(10%)。
重大罰款案件包括:
1.煙商在夜店舉辦金色私密派對,請煙促小姐與消費者遊戲並宣傳新包裝的煙品,指引消費者現場購煙,罰鍰1,500萬元。
2.煙商在煙盒上加註「特別版」、「珍藏版」、「限量版」,或在煙盒上印製「精緻的吸菸體驗」、「豐厚的隱性愉悅」、「平順和芳醇的口感」等誘導鼓勵性文字,罰鍰1,230萬元。
3.煙商在代理進口的煙品煙盒內,附送抽取式卡片,而卡片上印有明顯的煙品品牌名稱及圖示,罰鍰520萬元。
5.煙商對於無煙煙品口溶煙錠,藉由夾頁摺紙介紹產品,強調「無二手菸顧慮」或「低殘留煙味」來誘導消費,罰鍰500萬元。
華文戒菸網開專區 揭發煙商行銷術
包括董氏基金會等反煙團體強調,菸害防制的真正敵人就是「煙商」,世衛組織延續去年「對抗煙商干擾」的主軸,將2013年的重點定爲「禁止菸草產業廣告、促銷及贊助」。
因此,董氏與世界肺臟基金會合作,在「華文戒菸網」建置「揭露煙商真面目」專區,揭發跨國菸草商各種欺騙性的行銷術,包含:透過水果花香的加味煙讓青少年更容易接受煙品、宣傳無煙煙品或淡煙較低傷害引誘青少年使用、花大筆經費贊助研究藉以提出「假科學」證據、甚至用女性或是母親抱着嬰兒的圖片暗喻這是「較安全的煙品」等手法。
國健局日前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擬調漲煙品健康捐來以價制量、降低吸菸率,不過民間團體呼籲政府擔起責任對抗煙商操控,不能光調漲煙捐,應該儘快依循世衛組織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進行菸害防制全面性修法,才能從源頭管制菸草產業。
資料來源:華人健康網http://www.top1healt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