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霧瀰漫的城市

麥田捕手

這一兩個月來因爲老婆懷孕,經常晚上陪她出去散步運動結果發現了一件事情臺灣政府前些時候非常進步的以人性化的訴求提倡菸害管制運動,現在大部分的公共場所都不準在室內吸菸,而當時提倡的離建築物十公尺這件事情顯然是形同虛設,還有公共環境的菸害顯然更加嚴重。

我們兩個每天晚上走出去要散步,對於充滿了整個城市的抽菸大哥大姐們實在是無奈的很,走在路上,可能前面的人很瀟灑的一手插口袋一手刁着煙,不時的左右邊輪流吐出絢爛的煙霧,就算是離吐煙者七、八公尺遠,還是會被不定向的風給忠實帶到我們面前。

不抽菸的我們只好離開人行道冒險走到汽車道路上以儘量減少吸入那些二手菸;至於走在騎樓,只要是有開着門的單位,不管是餐廳還是商店還是大樓公寓門口,都會站着最少一個最多七八個很迷濛的眼神在享受着那吸到胃裡面,跟你今天三餐吃過正在慢慢消化已經腐蝕的各種味道混在一起,然後回頭再從嘴巴緩緩輕輕的呼出來... 很爽的表情... 。

但是走在騎樓的我們,這時候也只好塢住口鼻,再從騎樓往外走向汽車來往的車道上,避開這些混雜了這所有人胃裡面肺裡面所有的氣體微細的分子合併後從他嘴巴吐出來的東西;有時候雨下的兇, 與其大口的吸那二手菸,我們寧可走出去淋雨,或是冒險與車爭道。

各位吸菸的大哥大姐們,如果現在你身邊姐姐妹妹老婆女朋友懷孕,或是你有弟弟妹妹或是自己的小孩子走在路上,你覺得這樣的煙霧這麼大方的送給這些人吸進肺裡,你(妳)會有何感想?難道菸害管制這件事情就是說,室內不準抽菸,所以只要是室內以外的所有空間都是抽菸者的合法地盤,盡情的抽菸吐煙丟菸蒂已經是大家默認的合理行爲了?

我這個不抽菸的小市民,無奈的請教有關單位還有所有的社會大衆

作者麥田捕手,臺北,碩畢,軟體工程師, 產業分析師。曾居住過加拿大維多利亞芝加哥,但覺得臺灣最好。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