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勞資糾紛持棍戳眼棄屍員工 臺南養雞場老闆判13年
臺南林姓養雞場老闆與謝姓男員工有勞資糾紛,謝男今年2月7日、8日到雞場外燃放鞭炮,林持木棍查看,與謝發生衝突,持棍揮打謝及推倒在地後,持棍戳眼還插入口內,致謝重傷無法抵抗,並拖至頂店橋推落橋下死亡。國民法庭今下午宣判,認林犯殺人罪判13年。
國民法官法庭認林有殺人犯意,且不構成自首要件。國民法官依林犯案手段及對謝危害程度等處13年徒刑。
檢方起訴,林養雞場老闆與謝前員工有薪資糾紛。謝2月7日、8日至雞場外燃放鞭炮,林8日聽聞鞭炮聲響後,持兩支木棍出來查看,並與謝發生衝突。
林持木棍揮打謝,將謝推倒在地後,以木棍戳謝眼睛,並將木棍插入謝口內加以旋轉,至謝重傷無法抵抗後,將謝拖拉至頂店橋,從紐澤西護欄旁缺口將其推落高5公尺多橋下,謝因頭頸部外傷、顱底右眼眶骨及甲狀軟骨骨折、鼻根至下巴及左右臉頰皮膚缺損而死亡。
案發後,謝家屬向警方通報失蹤協尋,直至2月16日當天在橋下尋獲屍體,19日林帶2名律師投案,並查獲兇器木棒。林被訴殺人罪嫌聲押迄今。
臺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本週一起開庭審理,死者女兒說,聽警方說案發後,林假意拿15萬元補償父親薪資糾紛。律師詢問她是否看過簡訊、雙方切結書,她表示,爸爸簡訊:「我從沒偷過你的蛋,每次都有錢給你…」,已說明一切,她強調「我爸爸不是這樣的人」。
她表示,2月8日清晨仍在睡夢瞇着眼,爸爸出門前跟她「幫我儲值(預付卡手機)」,這是最後一次看到爸爸。她說2月9日通報失蹤協尋,未料,「還沒檢舉他(林),爸爸就被他殺死了」。
案發後,謝男家屬向警方通報失蹤協尋,直至2月16日當天在橋下尋獲屍體,19日林姓養雞場老闆帶2名律師投案,並查獲兇器木棒。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