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訊發出聲明澄清 解任2名獨董「合法有效」
友訊(2332)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公司今(6)日針對2名獨董馮忠鵬、鍾祥鳳召開記者會所述內容,特別發出聲明澄清要「以正視聽」,提到並非董事會決議解任2名獨董職務,而是在會前依法當然解任,因此更無後續董事會程序違法之事,強調所有決議均合法有效。
友訊表示,我國法制並無董事會得解任董事或獨立董事的法源依據,而是在董事會前取得相關事證,證明獨立董事鍾祥鳳及馮忠鵬在選任前二年及任期中,有向公司或關係企業取得報酬等情事,違反公開發行公司獨董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的獨立性,而依法應當然解任,並即生解任效力。
友訊指出,獨立董事的解任有當然解任及經股東會決議解任的不同情形,但我國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制均無董事會得解任董事或獨立董事的法源依據,所以報導指稱獨立董事鍾祥鳳及馮忠鵬是由公司昨日的董事會決議解任,容有誤會。
友訊說明,董事會程序均符合法令的規定,因爲依公司法之規定,解任或選任董事長、副董事長,應有3分之2以上的董事出席,並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但獨立董事鍾祥鳳及馮忠鵬於董事會開會前已當然解任,所以公司董事會應出席董事爲六席。
友訊補充,昨日董事會實際出席董事爲五席,其中缺席者爲董事李中旺,但未請假也未委託其他董事出席,因此已達法定要求的3分之2以上董事出席,所以公司昨日董事會經出席董事決議通過解任董事李中旺的副董事長職務,並另外改選前勁投資有限公司擔任董事長的決議均合法有效。
友訊表示,公司依法公告獨立董事鍾祥鳳及馮忠鵬當然解任,另董事會決議解任副董事長職務及改選董事長,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辦理,絕非無中生有、捏造不實訊息,如有心人士以此爲由,濫行對昨日善盡職責出席董事會董事提起刑事告訴,則將對該等人士訴究誣告罪責,另媒體報導中有濫行抨擊公司重訊不實者,恐已涉犯妨害商業信用罪嫌,公司保留追究渠等民刑事責任的權利。
友訊指出,公司很遺憾昨日才得依相關事證,公告該2名獨立董事因違反獨立性法令規定依法當然解任;而且2名獨董之前配合市場派違法召集臨股會,先是要解任董事長那席董事,現在更是聲稱要擴大解任公司現在六席董事中的五席,強調不合法也不正當。
友訊呼籲,全體股東不要受到誤導,切莫輕易交付股東會委託書,並試問2名前獨董配合市場派,在全民防疫期間,勞師動衆召開臨股會解任現任五席董事的正當性,而且刻意選在臨時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與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期間重疊,造成資本市場不少投資人權益損害。
友訊強調,若有求償者請針對該2名前獨董,因爲公司已試圖阻止未果,但尊重2名前獨董聲請假處分的權利,但想問提出扣繳憑單能證明什麼?應該到法院讓證據說話,而公司除遵循法令該做的事以保護公司及股東權益以外,懇請各主管機關莫受誤導,特此聲明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