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加薪減稅修法:增僱員工租稅優惠納45歲以上中高齡
加薪減稅修法,放寬增僱員工可享租稅優惠條件:增僱24歲以下或45歲以上員工,提升中小企業延攬青年、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意願。記者張曼蘋/攝影
經濟部預告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法包括三大方向:相關租稅優惠刪除「景氣啓動門檻」;加薪抵減以及增僱員工租稅優惠提高到150%;增僱員工獎勵除了維持24歲以下青年員工增僱租稅優惠外,也增加納入45歲以上中高齡及高齡者爲適用對象。
經濟部說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第35 條之1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第36條之2第1項增僱員工薪資減除及第2項增僱青年員工薪資減除、第36條之2第3項加薪減除等租稅優惠將於113年5月19日落日,因此,1日預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預告時間爲期30日。
經濟部指出,過去在36條之2規定需要符合「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纔可啓動租稅優惠,並在子法規定啓動條件爲連續6個月失業率達3.78%,本次修法將門檻規定刪除,並提高租稅抵減優惠,希望常態性的鼓勵中小企業增聘人力、爲員工加薪。
比預期中更放寬的是,「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的增僱對象,除維持原來的24歲以下外,還增加納入45歲以上中高齡員工也能享有租稅優惠,經濟部表示,這是考量中小企業人才需求及國內就業人口結構後做出的改變;加成減除率從原來的130%提高至150%,並刪除增資或新設資本額的門檻要件,提升中小企業延攬青年,並提高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意願。
另外,條文仍維持現行中小企業增僱員工後,須同時提高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的規定,未來也將在子法配合訂定相關規範。
相關修法方向目前進入預告期間,後續將與產業座談,綜整各界意見,預告結束後再報行政院,轉請立院審議,爭取讓中小企業明年開始申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