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傳統姓名 身分證姓名欄未來可以單列族語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日審查「姓名條例」,決議增列「臺灣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慣俗登記傳統姓名者,得使用原住民族文字」規定,待院會三讀通過即可施行。(報系資料照)

日前有原住民申請「單獨」以羅馬拼音的原住民族語登記爲身分證姓名遭拒,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終獲得勝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日審查「姓名條例」,決議增列「臺灣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慣俗登記傳統姓名者,得使用原住民族文字」規定,待院會三讀通過即可施行。

原民會表示,原住民族傳統姓名得單列原住民族文字方式,可精準呈現名字的發音,提升文化認同,並有助於傳承各族的命名文化與制度,亦符合原住民族人長期的期待。

原民會指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明定原住民族語言爲國家語言,而原住民族文字是指用以記錄原住民族語言的書寫系統。國家語言發展法亦明定「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以原住民族文字單獨登記原住民族傳統名字,可彰顯語言平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