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遊戲還會被告?遊戲直播知識產權禁令:未獲授權不得進行直播

針對遊戲直播平臺的第一個知識產權禁令於近日發出,而涉案遊戲即爲家喻戶曉的《王者榮耀》。近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出裁定,明確“西瓜視頻”App立即停止直播《王者榮耀》遊戲內容,三家相關運營公司——運城市陽光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今日頭條有限公司、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爲責任主體

“這一禁令對遊戲直播行業具有示範意義,案件雖然只涉及了《王者榮耀》這一款遊戲,但從法院對遊戲直播行爲的定性來看,其明確了直播平臺在沒有獲得授權的情況下,不能進行遊戲直播業務。”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叢立先告訴記者

遊戲招募引發糾紛

根據工信部最新公佈的《2018年1-7月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運行情況》,僅在去年的前7個月裡,我國的網絡遊戲業務收入達1113億元。隨着網絡遊戲的快速發展,遊戲直播引發的糾紛也呈逐年增多趨勢。

本次糾紛中的雙方當事人即因一款網絡遊戲而鬧到法院。資料顯示,“西瓜視頻”是一個“個性化推薦短視頻平臺”,通過人工智能幫助每個人發現自己喜歡的視頻,並幫助視頻創作人輕鬆地向全世界分享自己的視頻作品。2018年2月,西瓜視頻累計用戶人數超過3億,日均使用時長超過70分鐘,日均播放量超過40億。

遊戲直播也被“西瓜視頻”納入了其業務發展的版圖之中。2018年,“西瓜視頻”App在其頁面公開《西瓜直播達人招募》公告,註明遊戲類招募方向包括《王者榮耀》以及招募獎勵等。同時,“西瓜視頻”App還提供“點贊”“摩天輪”等虛擬禮物充值購買服務,供用戶購買對主播進行打賞。

這一舉動引發了《王者榮耀》的著作權人——騰訊公司的不滿。騰訊公司認爲,上述三家公司未經授權,通過其經營的“西瓜視頻”App招募、組織主播直播《王者榮耀》遊戲並獲得鉅額收益,嚴重侵害了申請人對《王者榮耀》享有的著作權。

2018年11月,騰訊公司以侵犯其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爲由,將上述三家公司訴至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上述三公司辯稱,本案涉及新類型的網絡遊戲直播侵權糾紛,對網絡遊戲直播中所包含的著作權問題存在爭議

法院認定直播侵權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司法實踐,遊戲的著作權歸遊戲開發者所有,若未經遊戲著作權人許可,利用遊戲作品則涉嫌構成侵害著作權的行爲。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認爲,根據申請人提交的證據,足以證明“西瓜視頻”App上有直播《王者榮耀》遊戲的行爲。而且,根據該平臺關於主播人員招募公告、利益分成、直播預告,以及對《王者榮耀》遊戲主播人員排行和點評、打賞等證據,足以證明該平臺上的《王者榮耀》直播並非遊戲用戶利用該網絡平臺單方面行爲,而是“西瓜視頻”App開設直播窗口、組織主播人員進行遊戲直播。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指出,著作權是一種排他權,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也無著作權法規定的限制事由,利用他人作品即構成侵害著作權的行爲。三家公司對《王者榮耀》遊戲的研發、運營沒有投入,在組織直播《王者榮耀》遊戲獲取商業利益時,也沒有獲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支付相應對價,搶佔了涉案遊戲直播市場資源,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認定,三家公司上述行爲損害騰訊公司的權益,攫取《王者榮耀》遊戲的直播市場和用戶資源,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並據此裁定,三家公司立即停止《王者榮耀》遊戲直播。

禁令成維權重要手段

記者發現,目前,在“西瓜視頻”App遊戲直播頁面已找不到《王者榮耀》的遊戲直播,但卻可以發現《王者榮耀(海外版)》的遊戲直播,此外,包括《絕地求生》《刺激戰場》《第五人格》等在內的遊戲均存在直播專區

作爲針對中國遊戲直播平臺的第一個知識產權禁令,上述裁定對遊戲直播領域的版權保護有示範意義。叢立先指出,從法院的裁判來看,“西瓜視頻”App等直播平臺同樣不能未經授權在平臺上開展如《英雄聯盟》《絕地求生》等遊戲的直播業務。

由於涉及網絡遊戲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的案件因爲證據材料較多、案情複雜,通常需要較長的審理時間。網絡遊戲直播業務每天能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侵權人往往在案件審理中,利用訴訟程序規則拖延宣判時間。而且,最終的判賠金額往往小於獲取的利益。因此,法院作出禁令,成爲保障權利人利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