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徹底翻轉來自地獄的大法官

中國時報社論

立法院最近就7名大法官資格進行審查,其中,廢死議題成爲立委關切焦點,除了出身司法實務界的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明確反對之外,其他多表態支持,被提名人陳運財甚至迴應,憲法法庭理應審酌民意,但也不受民意拘束。大法官解釋憲法的終極目標是爲了達到保障人民基本權,如今卻能憑個人意志凌駕民意,讓「司法爲民」淪爲笑話。

爲政治服務 司法爲民變調

簡單來說,「司法爲民」概念指的是,須爲民着想,就是要將心比心,從民衆的角度去思考問題,絕非司法本位主義。2007年1月11日第62屆司法節,時任司法院長的翁嶽生在書面文稿指出:「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強調以『司法爲民』理念建構更完善的司法體制,提供優質而有效率的現代司法。」後來的司法院長賴浩敏也強調,「司法爲民」是司法院的施政理念,維護審判獨立及提升裁判品質與效率,則爲實現「司法爲民」的二大基石。

不僅於此,民間司改會也以「司法爲民」作爲督促司法改革的標準,然而,當民間司改會成員進入民進黨執政的內閣之中卻變了調,當年揮舞司改大旗反而成爲政黨營私的工具。尤其許宗力擔任司法院長8年,從最早打開司法院大門邀民間與司法對話,竟漸漸地讓司法天秤向加害人傾斜;他和其他大法官所組成的憲法法庭更一再爲政治服務,就在任期結束前,還沽名釣譽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死刑釋憲判決,替死刑議題埋下社會動盪的紛擾。

不久前,殺害師鐸獎女教師的劉志明,5度依強盜殺人罪被判死刑,最高法院引用憲判內容,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定讞。近日縱火害8名至親喪命的陳彥翔,一審判死,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死者家屬在法庭外哭喊着「不要廢死、不要廢死」,怒斥法官爲惡魔護航,但也改變不了二審法官對陳彥翔不屬於「狡黠陰暴」而自首之人的判斷,未來除非最高法院5名法官一致認定陳非自首,所犯是最嚴重之犯罪,否則陳彥翔將死裡逃生。

這幾年韓劇創作中,熱愛討論司法、財閥、階級的不平等性,運用戲劇誇張的手法,讓現實生活中,無處宣泄的民怨能夠獲得發泄。近期《來自地獄的法官》劇中描述,地獄法官由於誤判,被指派到人世間找到不知反省的惡人,不顧被害家屬要求判死的情緒縱放惡人,然後再透過私刑方式處決。如此「私刑正義」的題材屢見不鮮,在在都是對司法不滿的無言抗議。

反廢死指標 避免毀憲亂政

回到現實社會,法界一再強調司法助弱的理念,要求法官平等地對待訴訟雙方當事人,包括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平等地使之享有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卻忽視了被害人的感受,以致民怨四起,讓民衆對司法滿意度逐年下滑,甚至影響選票,所以如許宗力等大法官雖然挺廢死,但也在判決時顧及「應報」處罰仍具重要的公共利益,作出死刑合憲,卻設下高門檻「實質廢死」的魔咒。

從過去實證研究中,死刑能否嚇阻犯罪沒有明確的因果關係,但殺人償命的觀念放諸四海皆準,這也是爲什麼仍有不少國家有死刑的存在,更何況死刑制度備而不用,只有窮兇惡煞之人才有機會用刑,此次被提名人劉靜怡稱人們不該繼續活在「應報理論」的思想中,不要再讓弱弱相殘的事繼續發生,但何人爲弱?難道逞兇之人是弱者?相信人民眼睛是雪亮的。

「司法爲民」是要法官將心比心,但近年來實質廢死的判決卻愈來愈多,法官無視家屬的痛心疾首,根本就是扭曲人性、違逆民意,這樣的司法判決到底是在維護誰的正義?由於憲法法庭的判決對下級審有約束能力,但無期徒刑的配套措施卻遙遙無期,被害人家屬庭外淚訴的場面將一再上演。

立法院已審查完被提名的7名大法官人事案,期間有人對廢死立場閃爍其詞,還有人家族經營違法洗車場,對照柯文哲新竹農地風波被民進黨追殺的下場,既然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已訂出人事審查標準就是反廢死,民衆黨就不該三心二意再觀望。唯有新民意組成的國會在野合作,才能讓過去一黨獨大形成「綠友友」大法官的局面徹底翻轉,並且加速修正《憲法訴訟法》,避免大法官繼續毀憲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