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牢社會信用體系“基礎樁”(銳財經)

信用體系社會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樁”。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 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在12月25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指出,《意見》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邁向高質量發展新階段的重要標誌性文件,對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範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見成效

信用法規制度建設有序推進;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實現全覆蓋,實現“一照一碼走天下”;信用信息共享水平顯著提高,信用承諾和告知承諾制廣泛應用,支撐了審批時間大幅度縮短;支撐了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信用貸款規模明顯增加……近年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

《意見》要求,進一步規範和健全失信行爲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規範和完善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等機制。

比如,在規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方面,按照有關規定嚴格限定爲嚴重危害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方面的責任主體,不得擅自增加或擴展。在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方面,對失信主體採取減損權益或增加義務的懲戒措施,必須基於失信事實、於法於規有據,不得隨意增設或加重懲戒。在加強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問題上,要嚴格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嚴肅查處泄露、篡改、毀損、竊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謀私,嚴厲打擊非法收集、買賣信用信息違法行爲。

“《意見》對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加強市場主體權益保護,強化對失信行爲的有效治理,具有很強的指導性規範性,對於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範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連維良說。

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

徵信是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一環。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雨露介紹,截至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在徵信報告查詢費用減免方面累計已近10億元,人民銀行的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促成中小微企業融資已達近2萬億元,成倍超額完成了全年8000億元的目標任務。

陳雨露介紹,人民銀行在改善小微企業融資徵信服務方面做了三方面工作

第一,充分發揮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的基礎性作用,切實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從數據來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徵信查詢的總量中,小微企業佔比高達60%,應當說是徵信系統最大的受益者。”陳雨露介紹,央行徵信系統查詢費用減免近10個億裡面,小微企業受益佔比也將近60%,受益涉及270多萬家小微企業。

第二,通過建設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和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有效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陳雨露介紹,人民銀行從2013年開始建立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今年來已促成中小微企業融資將近2萬億元,這個規模還在持續、快速增長

第三,運用新技術替代數據引導市場化的徵信機構創新徵信服務模式,深化小微企業徵信服務。“世界銀行借貸信息以外的徵信數據定義爲替代數據,利用替代數據刻畫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狀況,這是近年來世界範圍內興起的新趨勢。”陳雨露介紹。

“未來,我們相信越來越多的小微企業通過這三個綜合途徑,會得到更好、更高質量的徵信服務和融資支持。”陳雨露說。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信息化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已經成爲廣大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徵信信息共享和徵信信息保護是一對矛盾,但是我們必須找到它統一的一面。”陳雨露強調,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確保徵信信息安全,是徵信工作的底線事關人民羣衆信息權益保護問題。

連維良介紹,從公共信用信息領域建設來看,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要落實好“三個嚴格”:一是嚴格依法依規;二是嚴格落實責任;三是嚴格技術保障。比如,在公共信用信息的保護方面,明確“經手必有責、失職必追責”,在誰手裡出了問題,就要追究誰的責任。

從徵信監管方面看,中國人民銀行將不斷加大對徵信市場的信息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監管的強度。“一方面,引導金融機構做好客戶的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工作,規範金融機構的展業行爲,強化金融機構個人信息保護和法律合規意識。”陳雨露說,“另一方面,對發生了信息泄露,甚至違規倒賣客戶數據的金融機構、徵信機構以及相關責任人,將依法從嚴懲處,形成監管震懾。”

陳雨露指出,下一步,央行將根據國家將要頒佈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等新的法律,以更大的力度來規範個人信息在金融領域裡的依法合規使用,切實維護好信息主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