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拉法葉艦案不法所得! 特偵組要沒收汪傳浦300億元
新修刑法沒收新制今天上路,特偵組爲了追討不法所得,今天向臺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拉法葉艦不法所得9億元6975萬多美元(約臺幣300億元)。特偵組今上午開記者會表示,一旦法院裁準,就會依司法互助程序請求瑞士、列支敦士登、盧森堡等6國返還凍結資產,以完成沒收程序。
特偵組表示,高法院檢察署於民國89年間,成立專案特別調查小組調查拉法葉艦採購舞弊案,因90年間查悉瑞士司法機關於同年6月起陸續凍結軍火商汪傳浦收受拉法葉艦法國廠商鉅額佣金之銀行帳戶,於90年12月間向瑞士司法機關請求司法互助,並開始追查汪傳浦等有關拉法葉艦不法佣金案之犯罪所得,歷經近4年司法互助訴訟程序,終至94年11月取得司法互助資料1萬2000餘頁。
特偵組向臺北地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本金約計美金4億8372萬6444.61元(美金4億5433萬6388.44元及法國法郎2億458萬1242元),估算孳息約計美金4億8602萬5319.70元,合計美金9億6975萬1764.31元;特偵組指出,一旦法院裁準後,將依據裁定之金額,透過司法互助程序向協助凍結國家之司法機關,請求返還凍結資產,以完成沒收程序。
曾任空軍上尉的汪傳浦,在1980年代理德國西門子與法國湯姆笙的機場管制雷達設備,1988年11月,汪爲了湯姆笙公司代號爲「BRAVO 喝彩專案」之拉法葉艦交易,設立專屬辦公室。1993年12月9日,前海軍武獲室上校尹清楓被屍體在宜蘭外海被發現,同月20日汪就離開臺灣。檢警查出汪主導拉法葉、幻象戰機軍購案,並涉及殺人滅口,還收受高達9億2千萬美元的佣金,相當於臺幣200多億元,而他也因此被列爲十大通緝要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