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222公斤冰毒」遭改判死 加國男決定再提上訴
▲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遭判死。(圖/翻攝自央視新聞)
加拿大男子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涉嫌走私毒品,遭大連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判處死刑。謝倫伯格的律師15日向路透社表示,被告已決定對死刑判決提起上訴。前加拿大駐中國大使趙樸認爲,這次重審速度如此迅速,判處死刑應該是早就決定好的。
綜合陸媒報導,遼寧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1月20日審理謝倫伯格走私毒品案,一審判處15年有期徒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上月29日開庭審理後,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大連中院昨日重審,改判謝倫伯格死刑。謝倫伯格的律師今天透露,被告已決定提出上訴。
▲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14日出庭應訊。(圖/翻攝自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
昨日的庭訊顯示,謝倫伯格涉案毒品數量巨大,共計甲基安非他命(俗稱冰毒)222.035公斤。檢方出示《補充起訴決定書》認爲,謝倫伯格還涉嫌參與國際販毒組織的犯罪活動,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謝倫伯格爲主犯,且系犯罪既遂。
對於走私毒品遭法院改判死刑,謝倫伯格的律師張冬碩接受港媒訪問時表示,已與謝倫伯格見面,他決定要上訴,不過要先準備上訴內容。張冬碩稱,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謝倫伯格有參與有組織的國際犯毒活動,也不足以證明被告在大連從事涉及222公斤毒品的走私活動。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圖/CFP)
加國前駐中大使趙樸(Guy Saint-Jacques)則認爲,這次重審速度如此迅速,判處死刑應該是早就決定好的。他也提到,若謝倫伯格要上訴的話,加國官員會協助,不過若照過去經驗來看,不確定這會不會起作用。
根據中國《刑法》,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1千克以上、海洛英、冰毒50克以上,或涉及其他毒品數量大的、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者,可被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是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對罪行極其嚴重的毒品犯罪可適用死刑,這也包括在中國大陸從事毒品犯罪的外國籍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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