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3月17日改選 FIFA確認49個團體會員投票
中華足協臺灣時間10日進行例行性會員大會,針對協會理事長改選爭議一事討論,國際足總(FIFA)來函確定「先選舉後修章」,按現有章程進行改選,理事長改選日期預定於3月17日進行。
根據國際足總電郵來函,國際足總要求按照現有章程進行改選,由49個團體會員投票,並遵照主管機關辦理,訂定於3月17日改選,趕在國體法規範的3月20日前完成選舉。
本次會員大會涉及理事長改選,兩方人馬激烈競爭,尤其在足協今(107)年度收支預算表一次表決,結果贊成票24票、不贊成票23票,以及2張廢票,這也顯示兩方勢均力敵,3月17日理事長改選將正面對決。
秘書長陳威任表示,選務小組將比照國際足總、亞足聯(AFC)規定,由紀律委員會主席王森榮、申訴委員會主席陳逸鴻和監事主席陳政雄擔任。另外,足協預計在農曆年後開始進行會員代表、參選人代表登記。
關於「國體法」開放個人會員入會部分,將等到新任理事長票選出爐後繼續討論,陳威任提到,協會章程修改這部分目前會持續與國際足總協調,針對個人會員入會、代表權方式進行討論,足協方面將持續秉持國體法的精神去協調。
自今年國體法頒佈以來,理事長林涌成多次力挺「國體法」,表示這只是開始,不是結束,希冀在「國體法」與「國際組織規範」之間獲得良好平衡點,朝最有利於我國足球發展目標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