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營警何季勳工作半年收兵單 還得賠警大80萬元教育費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季勳(如下圖)已當警察半年多,卻在3月中旬收到兵單,必須留職停薪,去當替代役;另外,他還遭到中央警察大學索賠80萬餘元的教育費,成爲國內警察考訓制度改革受害者

何季勳2009年自警察大學畢業,2012年4月報名4等警察特考,8月放榜後,10月被分發到博愛四路派出所。近日他收到兵單,必須要去當1年2個月的警察替代役。何無奈表示,他和鳳山警分局鳳崗派出所鍾姓員警新北市新莊警分局董姓巡官現在都面臨相同的遭遇

原警察大學或是警專學生畢業後即可分發,但1998年警政署修正「警察人員管理條例」,規定警察大學或是警專畢業生必須通過警察特考,才能分發警職

另外,據警大招生簡章規定,「3年內考試及格、分發任職」,若達不到,不但要賠償在學時的教育費,男生須補服兵役

何季勳說,他在2009年畢業的同年9月20日完成替代役軍事訓練,按規定沒有超過3年期限,但警大表示結訓翌日起3年內沒有通過特考就須補服兵役,3年屆滿日是2012年9月21日,而他是在2012年10月19日被分發到派出所,這29天的「時間差」,纔會發生這種結果

對此,中央警察大學公關主任劉嘉發表示,警大招生簡章規定「3年內分發任用」爲門檻,目前學校能協助的只有讓何「分36期償還公費。」